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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灵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文章来源: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03 15:48 责任编辑:数据局政务公开

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办秘〔2019〕4号)和《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灵发〔2019〕8号),已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就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责机构调整通知如下。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数据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数据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数据资源工作,统筹全县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等公共数据归集,推进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指导全县数据资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县级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全县云计算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数据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重点领域数据等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信息化项目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全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县信息化项目建设,并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全县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对接“数字江淮”建设,落实省、市“数字江淮”建设相关决策部署。负责推进全县云计算、大数据及相关新兴业态产业的发展。

(四)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县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进驻、集中办理,做好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监督实施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对县信息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承担综合窗口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等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七)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咨询服务及投诉的承办、转办和督办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等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开、公正运行;牵头清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编制和更新进场交易目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做好评审专家的初审、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的相关手续等。

(九)负责全县“12345”政府热线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服务提供部门的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进行监督、考核,定期向社会通报;负责热线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汇总反馈等工作;负责“12345”服务热线办公系统知识库更新、管理、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二)数据资源管理股(信息化推进股)。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12345热线办公室)。

(四)交易管理和中介服务监管股(交易投诉处理中心)。

三、办公地址

灵璧县灵城镇迎宾大道与双拥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县政府北侧,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中间)。

四、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7-2379001

六、网站地址

http://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6251?type=2&nav=1

七、邮政编码

234200

八、办公邮箱

lb6022583@126.com(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九、单位负责人

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任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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