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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28 15:46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县域各互联网平台及自媒体、达人: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和达人在广告推广和销售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互联网广告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市场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和乱象,给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带来了不利影响。为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现就规范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和达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告自律,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做到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二、要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和达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广告审查机制,防止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的发布。同时,要真实准确地表述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自媒体、达人通过包括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发布以上互联网广告的,应当遵守标明“广告”的要求。

三、要规范广告代言行为。自媒体和达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应当依据事实推荐产品或服务,不得夸大其词或虚假宣传。同时,要正确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不得利用消费者的信任和依赖进行不当宣传。

四、要规范广告合作行为。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和达人应当与正规合法企业进行广告合作,避免与不良企业合作,防止虚假广告和违法广告的传播。

、要接受社会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和达人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和回复公众的举报和投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自本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各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和达人应当立即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广告行为。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互联网广告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行为,维护互联网广告秩序。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县域各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和达人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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