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1、决策背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稳妥有序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确保平稳征收,实现保费征缴安全、便利、高效。
2、制定依据。省市方案(皖政〔2014〕84号、宿政办秘〔2023〕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全县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是“全民参保”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明确参保人群范围、明确缴费档次标准和补贴标准;三是针对特殊困难群众和群体落实代缴政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通知由县税务部门2023年1月28日起草,人社部门提供参考数据,经1月28-31日征求县城乡居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无异议,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2月1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当日以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城乡居保缴费目标人数为42万人,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省平均水平(省人均缴费水平536元),2023—2025年新增领取待遇人员2023年度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1000元,缴费任务完成率100%。
五、主要任务
实行“掌上办”、银行批量代扣、线下等多种方式进行参保缴费,如:微信小程序缴费、支付宝小程序缴费、皖事通缴费、银行代扣方式缴费、线下银行窗口缴费。
六、创新举措
一是首次开通“微信小程序”自助缴费,操作更方便、快捷,可以实时查询缴费结果,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我要缴费”界面,按照步骤操作即可。
二是允许当年多次缴费,若参保人当年已缴费,需再提高缴费档次,可以按规定申请多次缴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围绕目标任务,县、镇、村级自上而下、整体推进,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重点引导近三年即将到龄人员多缴保费。
2、营造舆论氛围。紧密围绕城乡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
3、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简化程序,全力推进城乡居保征缴工作。
4、优化缴费服务。县税务、人社部门树立服务理念,利用社保网格体系,保障城乡居保征收平稳有序开展。
5、严明工作纪律。定期通报全县征缴进度,严格基金管理,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投资等行为。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张迎春
股室联系人:赵芷
咨询电话:616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