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政府办 >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浏览量:  【字体:   】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20 16:44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我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5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中央下达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管能力。资金已于2023年10月支付完毕。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下达食品药品监管补助项目资金,我单位已专款专用于省局规定的项目支出。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发生的差旅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费用、“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专项整治、流通使用环节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专项检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红色蜗牛婴初霜”专项排查、“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安全用药大讲堂、2023年安全用药月及组织5次法律法规宣贯培训等费用。

按照会计制度和省局的有关规定,对下拨的专项资金,均设置有关会计账户、按经济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另分别设置中央专项和省专项《专项经费支出辅助账》进行统计。专项经费的使用无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2023年度全面完成了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支付任务,合理规范的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费用、药品安全用药宣传费用、医疗器械监管费用等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绩效。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2023年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1次,实际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1次,实际完成率100%。

指标2: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

2023年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1次,实际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宣传周活动1次,实际完成率100%。

指标3:零售药店监督检查

2023年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实际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实际完成率100%。

指标4: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2023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实际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实际完成率100%。

指标5: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培训

2023年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培训≥3次,实际开展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培训5次,实际完成率167%。

指标6: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3年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296例,实际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946例,实际完成率320%。

指标7:药品不良反应 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3年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1099例,实际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1780例,实际完成率162%。

指标8: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2023年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158例,实际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178例,实际完成率113%。

②质量指标。

指标1: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培训

2023年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培训覆盖率100%,实际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培训覆盖率100%,实际完成率100%。

③时效指标。

指标1:全年任务完成时间

2023年全年任务完成时间为2023年底前,实际全年任务完成时间为2023年10月,实际完成率100%。

④成本指标。

指标1: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培训成本

2023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培训成本≤5万元,实际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培训费用为5万元,实际完成率为100%。

⑤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水平

2023年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实际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水平在不断提高,实际完成率为100%。

⑥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

2023年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实际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在持续提升,实际完成率为100%。

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2023年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实际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95%,实际完成率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中指标值对比各项目的完成情况,所有项目支出实际状况与下达绩效目标均相符,取得了良好的绩效。

我局将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
地方主管部门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金使用单位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5 5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 5
    地方财政资金 0 0
       其他资金 0 0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科学合理
下达及时性 及时
拨付合规性 合规
使用规范性 规范
执行准确性 准确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良好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很好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全力推动药品安全责任,不断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实现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覆盖。    达到了全力推动药品安全责任,不断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实现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全覆盖的效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1次 1次
指标2: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宣传周 1次 1次
指标3:零售药店监督检查 全覆盖 全覆盖
指标4: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全覆盖 全覆盖
指标5: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培训 3次 5次
指标6:器械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296例 946例
指标7:药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1099 1780
指标8:化妆品不良反应百万人口报告数 ≥158 178
质量指标 指标1: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培训覆盖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全年任务完成时间 2023年底前 2023年10月
成本指标 指标1: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培训成本 ≤5万元 5万元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水平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指标1: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能力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90% 95%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