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民政局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资金使用单位 | 灵璧县民政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3.33 | 142.33 | 92.8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44.53 | 133.53 | 92.4 | ||||
地方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8.8 | 8.8 | 100 | ||||
资金管理情况 | |||||||
分配科学性 | 资金分配科学 | ||||||
下达及时性 | 资金下达及时,30日内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 ||||||
使用规范性 | 合理支配资金,按照要求进行资金使用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合理编制和支配预算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依法规范管理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的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强化照护能力和集中供养能力。 2.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 3.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不足的问题。 4.推动开展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购买服务、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7.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
冯庙镇养老服务中心、游集镇南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安徽南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对我县冯庙镇养老服务中心、游集镇南养老服务中心块料楼地面、块料墙面、地面硬化、路灯、门窗安装、新建办公室等进行改造。验收结果为合格,完成率100%,无不合格需重新施工改造的情况。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费: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灵城镇全镇范围内对精神障碍患者调查摸底、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团体辅导、技能培训等康复服务。 东北社区和西关社区医疗精神康复治疗设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南京睿琪慧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已配备新设备,并由第三方机构培训使用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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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支持各地建设老年食堂数量(个) | 2 | 2 | |||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数量 | 2 | 2 | |||||
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人次) | 258 | 258 | |||||
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台套) | 4 | 4 | |||||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人) | 16 | 7 | 孤儿数量下降,当年度上大学的孤儿较少。 | ||||
质量指标 | 完工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100% | |||||
经费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
...... | |||||||
效 益 指 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对减轻补助补贴对象经济负担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救助对象的生活改善情况 | 效果明显 | 效果明显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对减少污染排放量的影响程度 | 减少污染 | 减少污染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
对提高或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的持续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明显 | 影响程度明显 | |||||
......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 | ≥90% | 100% | |||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 | ≥95% | 100% |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