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县对2007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5日期间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4年1月29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保留96件,确认废止、失效、修订17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清理结果同时在灵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附件:
1.灵璧县人民政府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灵璧县人民政府废止、失效、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