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下发《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9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工伤预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通知》要求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制定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预防优先安排部署,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有效提升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省人社厅立足国家、省工伤预防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安徽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省经信、财政等7个单位、16个市人社部门和厅内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建议,经厅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经2021年6月7日省人社厅厅党组会审议。
四、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通过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机制,合理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规范实施工伤预防项目,我省重点行业、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显著降低,工伤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和工伤预防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五、主要任务
1.建立工伤预防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信息交换通报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
2.规范实施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按照国家、省工伤预防费管理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实施,通过市场化运作,整合优质资源,打造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互联网+工伤”培训平台等亮点工程。
3.提升工伤预防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工伤预防咨询专家库,发挥工伤预防咨询专家在项目立项实施、宣传培训、问题诊断、评估验收等工作中的专业咨询作用。积极培育服务意愿强、具备能力的社会机构实施或参与工伤预防工作。
4.认真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5.加强考核监督。对工伤预防项目全程检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维护工伤基金安全,推动项目规范实施。
六、创新举措
结合我省实际,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设置了宣传、培训项目覆盖率、政策宣传知晓度、重点企业工伤隐患整改率、工伤保险参保任务等9项工作预期目标。目标设置坚持效果导向,突出易于操作,有利于项目实施和验收评估,并有助于加强参保扩面、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负责各自领域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2.坚持积极稳慎,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加强统计分析,推动解决工伤预防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探索建立示范引领和奖惩激励机制以及培训实施机构推荐和退出机制。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区特色,可操作、可监管、可评价、可推广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
3.规范项目运作,确保基金安全。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正常支付和调剂金足额上解的前提下,依法科学编制工伤预防项目预算,保障工伤预防工作经费,为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工伤预防费依法合规支出和使用。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肖智元
股室联系人:尤霄
咨询电话:0557-602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