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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31 17:42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各位朋友,大家好!

根据2023年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现将灵璧县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如下

首先,通报我县空气质量情况,截至目前,PM2.5年度均值为38.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降低6.64%,皖北18县排名第9位。PM10年度均值为72.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降低4.05%,皖北18县排名第14位。优良天数78.85%天,同比上升1.93%。重污染天气5天。

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完成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秸秆禁烧实现全年“零火点”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禁烧办发布《灵璧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对发生火情的镇、村追究责任,同时成立县秸秆禁烧督查组,分片区进行督查,对发生火点和在督查、县级领导巡查中发现的违反秸秆禁烧工作纪律、失职渎职造成影响的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将县委、县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县秸秆禁烧督查组负责验收工作,督察组严格按照《灵璧县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对秋季秸秆禁烧验收工作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督查人员分组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禁烧办统计全县共存有120座秸秆堆场,已落实消防措施。在禁烧期间,发现7处疑似火点,县禁烧办、县督察组第一时间核查,全县秋季禁烧期间未出现被卫星监测和省、市通报认定为火点,圆满完成秋季秸秆禁烧任务。

二、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扰民两整治一保障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市“两整治一保障”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后,立即专门安排部署,从县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抽调10人组成专班,统筹调度全县餐饮油烟、恶臭和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群众对油烟、恶臭和噪声扰民的投诉能够迅速发现、高效处置、有效监管。

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灵璧县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污染监管职责分工,落实“查处一体”,构建协同高效的餐饮油烟、噪声和恶臭污染治理工作格局,分类分领域建立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和恶臭扰民问题台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油烟办加强餐饮油烟排放监管。截至目前,扰民问题已完成整治148个,完成率98.7%。其中餐饮油烟扰民问题38个、噪声扰民问题22个、恶臭异味扰民问题3个。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

2023年12月3日-12月6日、23日至今,灵璧县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于12月4日、12月24日在县政府召开全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动员全县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减排工作,并要求依照重污染预警减排清单和减排方案,通知到各家企业落实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相关单位加大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排查190家工业企业和23个在建工地,4个拆迁工地,均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

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明确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南至新汴河、西至224省道、北至睢水大道、东至鲍虞路(南延新汴河、北延睢水大道)。

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在禁售禁放区域内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肃查处。2023年12月份以来共受理烟花爆竹类投诉5起(涉及灵城镇中安城市广场1起、星河湾2起、网红桥2起)。共出动380余人次,劝导燃放烟花爆竹150余起,查扣流动无证摊贩售卖烟花爆竹1起。县教体局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倡议书,让禁售禁放工作深入人心,主动抵制,携手行动,自觉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下一步,我们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五控”措施,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强化PM2.5深化治理。持续推进我县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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