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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灵璧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审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2-29 09:35 责任编辑:审计局政务公开

2022年度灵璧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情况,县政府已向灵璧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部署并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对待审计揭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坚决把审计揭示的问题整改到位。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经过各责任部门、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方面

年初预算编制不细致,应纳入年初预算的事项未纳入

县财政部门在今后的预算执行中,将细化年初预算编制,对属于单位三定方案规定职责的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单位综合定额。

(二)收支预算执行方面

1.超预算支出

县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据实反映财政收支,并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2.违反规定动用预备费

县财政部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设置和动用预备费。

(三)财政管理方面

1.超进度拨付财政资金

审计期间,县财政部门已将该项资金追缴到位。

2.未及时收回借款

县财政部门已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催款函。借款单位承诺于2024年3月31日前偿还到位。

(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1.部分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

县财政部门已于2023年4月28日将灵璧县乡镇财政支付中心4590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2.部分单位代管资金确认不及时

县财政部门已及时对接相关单位,并协助进行代管资金确认。

(五)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

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

县财政部门将严格执行《灵璧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按规定使用土地出让金,强化资金管理。

(六)民生资金方面

1.老有所学项目情况

(1)部分老有所学行动补助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

县财政部门已将指标下达到使用单位。

(2)个别老年教学点开展活动少、参加人员少

老年教学点通过结合学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扩大宣传力度,并开展了健康保障、读书交流、益智类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

2.安心托幼项目情况

(1)安心托幼行动奖补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

县财政部门已于2023年7月25日将该笔指标下达至用款单位。

(2)卫生健康补助资金支付率低

已将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3)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付率低

已按进度支付。

(4)教师培训费不达标

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全员培训、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共培训幼儿园教师园长 4281 人次。

(5)未制定园内资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已制定出台《幼儿园校内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6)个别新建幼儿园设计、建设不符合标准

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试行)》,加强对设计及工程的监督管理。

3.老年助餐项目情况

(1)个别老年助餐点未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

两个助餐点已将相关证件全部上墙公示,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

(2)个别老年助餐点登记不完备

老年食堂、助餐点智慧刷卡系统已在安装中,方便登记老年人助餐信息。

(3)个别老年助餐点未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

主管部门已更换、清理全县老年助餐点被遮挡或破损的标识。

(4)未落实通报监督管理情况规定

主管部门制定了常态化联合巡查方案,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相关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4.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1)2022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指标未及时下达

县财政部门已于2023年6月17日将此笔救灾资金下达到用款单位。

(2)固定资产未入账

相关部门已将救灾用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5.计生奖扶资金管理情况

死亡人员未及时退出并领取扶助资金

相关部门已将该笔资金追回并退还县财政。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

部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指标未及时下达

县财政部门已于2022年4月28日将指标分解下达到用款单位,2023年已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安排资金支出。

(八)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方面

1.账实不符

相关部门已对所有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建账、核算和登记,保证账实相符。

2.车辆报废未履行报批手续

相关部门加强学习《灵璧县“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了《车辆处置标准化流程》。

(九)医保基金管理方面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代缴不规范

相关部门已将多代缴的参保费用退还县财政。

2.部分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医疗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缴到位。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实施了两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发现10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2023年实施了1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共发现5问题,已整改到位1个,另外4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五、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对2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2个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共发现7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追加。同时加大对各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预算编制完整。

(二)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执行支出预算,杜绝超进度拨付资金的行为;积极配合、协调项目主管单位,及时下达指标,促进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支付率。

(三)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管理,加大对民生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安全、有效。

(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五)完善制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切实做到边审边改,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审计整改清单“销号”制。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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