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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3年1-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财政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14 15:48 责任编辑:财政局政务公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7月份,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64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71%,较上年同期21605万元,同比增加23.5%

分收入结构完成情况:1-7月份,税收收入完成52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9073万元,同比增加20.7%,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46.5%;非税收入完成607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532万元,同比增加26%,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53.5%。   

    分税种完成情况:增值税收入20050万元,较上年同期3007万元,同比增加17.6%;所得税收入4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368万元,同比增加8.4%;车船税收入1478万元,较上年同期345万元,同比减少18.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775万元,较上年同期74万元,同比减少4%;土地增值税收入43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963万元,同比减少30.9%;契税收入109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4088万元,同比增加59.2%;其他税收收入9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92万元,同比增加73.3%。  

    (二)支出情况。1-7月份,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283万元,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的55.4%,较上年同期减支44138万元。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支出137170万元,占总支出的40%,同比增加0.7%;农林水支出58197万元,占总支出的17%,同比减少0.3%

    1-7月份,全县民生支出294671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85.8%,较上年同期减支34580万元,同比减少10.5%。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7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55155万元,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的26.5%,较上年同期10486万元,同比减少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519万元,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的26.8%,较上年同期减收10044万元,同比减少15.8%。

1-7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92758万元,完成全年支出预算的139.9%,较上年同期减支158476万元,同比减少45.1%。

三、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收

1-7月份,财政工作立足职能职责,守正创新,主动把握政策新取向,着眼全局与长远,不断深化“一改两为”,精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642万元,占全年预算的71%,较上年同期21605万元,同比增加23.5%,持续增收、稳步增长。

民生占比进一步提高

我县始终坚持用心用情用力抓民生,聚焦人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快推进民生项目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7月份,全县民生支出294671万元,占全县总支出的85.8%,高于去年同期0.8个百分点,民生支出占比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坚持依法聚财增收入。依法聚财增收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强化部门协同,结合经济运行情况,合理测算财政收入规模,依法组织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增强地方可用财力规模,不断提高税收质量、优化收入结构,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二)坚持优化结构保重点。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适时压缩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强化资金清理盘点,统筹盘活超过规定年限的结转资金,及时适度调整不需按原用途使用以及难以支出或进度明显滞后的预算资金,减少资金沉淀滞留。保持必要支出强度,进一步督促部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进度与序时保持基本同步,针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执行进度慢等问题,跟踪督导,规定期限整改到位。

    (三)坚持零基预算促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坚持保重点、破基数、促统筹、提绩效原则,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灵璧县2023年1-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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