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
主 题:公共租赁住房
地 点:灵璧县政务中心(303会议室)
发布人:张勤 灵璧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高存号 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
邀请媒体:灵璧融媒、灵璧发布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请灵璧县住建局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灵璧融媒、灵璧发布。
首先,请灵璧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勤发布有关情况。
【发布人】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之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县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县区治理的应有之义。
灵璧县2023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共计244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共分为三批,第一批为2022年轮候家庭,第二批为特殊困难家庭,第三批为新申请户。参加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家庭共计244户,房源为244套。其中:惠众苑小区198套、西凤小区10套、汴水苑小区36套。为确保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仪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实物配租活动均有公证处公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及媒体代表实施全程现场监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坚决清查转租转借情况。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西凤小区、汴水苑小区、惠众苑小区公租房住户家庭情况进行审核,挨家挨户上门走访,一经发现坚决清退、取缔。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工作,利用宣传单、新闻媒体、公示栏、下社区等办法,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房屋报修、维修管理程序,加强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切实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感。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张勤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请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机构名称。提问开始。
【灵璧融媒】每年我县都有不少群众想要申请公共租赁租房,可以为我们介绍一下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吗?
【张勤】谢谢您的提问。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灵城镇、开发区辖区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灵城镇、开发区户籍;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下;
3、申请人与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总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原则上3年(含3年)内无房产交易行为的;
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家庭人口为一人的,原则上不予实物配租,孤寡老人、孤儿监护人有住房的不予配租。
(二)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大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未满5年或工作经历未满5年;
2、在申请之日前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手续,或已与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持续缴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面积标准(人均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符合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大学生),不审核经济收入,重点审核住房条件。
(三)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在申请之日前已与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2、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持续缴纳;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内无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符合保障条件的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审核经济收入,重点审核住房条件。
(四)灵城规划区内因拆迁安置造成住房困难的家庭需公租房作为周转使用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征迁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
2、房屋征迁协议等材料;
【灵璧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请问住建局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吗?谢谢!
【张勤】谢谢您的提问。为解决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经省住建厅批复了灵璧县开发区富康箱包厂改造项目,改造闲置房屋204套,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县建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改造,2022年5月开工,目前已改造建设完成,正在配建生活设施设备,计划10月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督促施工进度,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改造项目早日投入使用。
谢谢。
【主持人】谢谢媒体朋友们的提问和发布人的详细回答。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媒体朋友如有其他关心的问题,会后可以与灵璧县住建局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