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三)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和实施保障住房建设,承担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资金的审查和发放工作。
(四)研究拟订房地产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运行,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管理,归集和监督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和住房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交易过户、抵押、租赁。
(六)拟订全县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防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和工程监理,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墙体材料革新。
(八)拟订城市建设计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市政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分析工作,管理城市建设资料档案。
(九)负责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 监督全县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 指导村镇开发和小城镇建设管理,改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
(十)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负责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
(十一)指导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拟定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二)保障城市居民供水,管理城市污水处理,负责城区建筑工地和全县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监督管理混凝土搅拌企业生产资质。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会同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四)管理全县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
(十五)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等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人事管理股。
(三)政策法规股。
(四)行政审批股。
(五)城市建设股。
(六)村镇建设股。
(七)住房保障股。
(八)房产管理股。
(九)工程安全与建设管理股。
(十)物业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7-6022276
六、网站地址
https://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6711?type=2&nav=1
七、邮政编码
234200
八、办公邮箱
lbzjj6022276@163.com(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九、单位负责人
灵璧县住建局党组书记: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