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改革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须由县政府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四)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司法助理员工作以及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
(十一)在指导和监督律师、公证工作中,引导和促进业主加强党建工作;全面负责研究部署全县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党建工作,督促具备条件的单位建立党组织,及时向县委非公委报告有关情况;指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等开展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在“年检登记”工作中增加党建工作项目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实时掌握有关你数据信息;在相关评先评优工作中,把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依据;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该领域从业人员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政工室
(三)合法性审查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社区矫正局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九)律师工作股
(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十一)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三、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政务新区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0557-6022856
六、网站地址:
https://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6351?type=2&nav=1
七、邮政编码:234200
八、办公邮箱:lbsf_2008@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灵璧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解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