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起草依据
鉴于县防指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加之两年来防汛抗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原2020年7月修订的《灵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不能满足新时期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切实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县防指办结合我县实际,根据省市防指相关要求,决定重新修订完善《灵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在2020年修订《灵璧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灵政办秘〔2020〕24号)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调整后,已征求县水利局防汛专家组的意见及各成员单位的建议,共征求30家单位意见。截止2月9日,共收到30家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其中29家单位反馈无异议,县水利局提出的建议(一)“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不属于水利局职责,应属应急管理局;建议(二)“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将“防汛抗旱”改为“水旱灾害”。其中建议(一)已采纳,归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建议(二),参照《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未予以采纳。经2023年4月28日灵璧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5月25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九个部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汛(旱)前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布、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
五、预案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
六、创新举措
一是修改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组成;二是调整县防办、住建局、自规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防汛抗旱职能,新增文旅局,数据资源局等单位职能;三是对监测预警这部分内容重新编写,使其部分防汛抗旱重点单位职责更具体,更明确;四是对Ⅱ级响应条件(Ⅶ)中的重度干旱改为严重干旱 ,Ⅰ级响应条件(Ⅴ)中的极度干旱改为特大干旱,无有效降雨改为透墒雨;五是原预案中的乡人民政府,改为镇人民政府。原预案由水利局会同应急局负责解释,改为预案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保障措施
强化领导,明确了成员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统一要求。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应急局防汛办主任 马道超
咨询电话:0557-688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