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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灵璧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审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21 10:24 责任编辑:审计局政务公开

2021年度灵璧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情况,县政府已向灵璧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对待审计揭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坚决把审计揭示的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县委审计委员会制定了《灵璧县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实施办法(试行)》,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经过各责任部门、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县政府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各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将未入库非税收入入库1,960.08万元,清理非税收入10,299万元,追缴财政资金30.2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0.68万元,制定有关制度文件6个。审计共发现50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3个,剩余7个正在推进中。

二、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方面

(1)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

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关于预算草案编制相关条款规定,在2022年预算编制中进一步细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已按功能分类编制到项,并按程序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未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转移支付调整情况

县财政部门加强对《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定的学习,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开展预算调整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上级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

(3)部分部门和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存在无预算采购行为

县财政部门印发了《灵璧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县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依规做好新增资产配置、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相关支出预算的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和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指导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

(4)住房公积金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收支预算执行方面

(1)个别支出超支挂账

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县财政部门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科学测算可用财力,做到无财力、无预算不支出,避免超支情况出现,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据实反映财政收支。

(2)个别单位收入存放于非公账户中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3.财政管理方面

(1)个别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

县财政部门已及时督促各预算单位对非税收入进行确认,进一步减少待查收入。已将待查资金在灵璧县政府网站公示,今后及时督促各预算单位对非税收入进行确认减少待查收入。

(3)非税收入解库不及时,日平均余额较大

2022年第三季度,县财政部门4个非税收入管理户已及时进行缴库,在以后工作中,县财政部门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快资金入库速度,避免余额较大问题再次出现。

(4)重复申请财政资金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5)个别单位未按预算指标用途使用资金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6)2021年个别单位以“收入”、“支出”科目核算往来款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4.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

安置房项目超期过渡费支出过大

对于申请的超期过渡费,县财政部门审核以后及时给住建局发函,要求住建局认真核实原因,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分类解决问题,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争取按期完成安置,从而减少安置费用的支出。

5.政府性基金管理方面

(1)欠收土地出让金1,947.7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扩大土地出让金支出范围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6.民生资金方面

部分人员违规享受高龄补贴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

(1)内部管理不规范

已按规定程序更换营业执照,变更财务预留印鉴,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2)应收未收担保费的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8.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方面

(1)欠收租金26.74万元的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2)欠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9.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方面

①部分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②部分资金支付率低

县教体局及时召开相关单位和分管校舍维修项目负责人员会议,认真查摆厘清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校舍维修、营养改善资金支付率低的原因,督促支付进度较慢的学校加快支付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③教师培训费支付比例不达标

县教体局认真厘清原因,督促全县各中心学校、县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教师发展中心认真安排落实教师培训计划,及时支付培训经费。

④个别学校超范围支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涉农资金方面

应直接发放给企业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3)文化及旅游专项资金方面

①未及时支付专项资金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②未公示旅游专项资金项目具体情况

县旅游局按照《关于规范2021年省级文化文物与旅游发展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通知》(宿文旅[2021]5号)文件要求,重新梳理资金使用程序,对该笔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10.延伸审计方面

(1)课后服务费管理方面

个别学校课后服务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发现问题3个,整改完毕2个,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实施了两个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发现6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三)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对4个工程价款结算进行了核查,发现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个,3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三、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项目预算要细化到单位或项目,同时履行相关手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预算收入及时入库。强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执行支出预算,杜绝无预算支出行为;积极配合、协调项目主管单位,促进项目单位加快项目进度,提高项目资金支付率。

(三)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加强往来款监管。提高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水平,强化指标管理,不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加强课后服务费的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加大对各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加强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

(四)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明确的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预算部门及其相关人员严肃问责。

(五)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外担保的监督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建立问题一体化办理机制,明确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协调各方力量,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保障各项工程有序推进。

(七)进一步理清政府购买服务职责边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及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工会相关规定设置账户、独立核算、缴纳工会会费,让单位工会会员合理享受工会福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八)完善制度,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边审边改,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审计整改清单“销号”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反映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组织研究,积极推动清理不适应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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