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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1-03 10:11 责任编辑:司法局政务公开

2022年,县政府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灵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学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

一是高位学。严格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纳入2022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计划,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多次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摘录等。二是全面学。各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线上线下专题学习活动。三是把关学。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学法考法制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分类学。举办科干班、青干班、乡村振兴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主题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培训干部600余人。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今年9月和12月份,县政府两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7次;定期组织集体学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全面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落实,3月2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法治灵璧建设“一规划两方案”》;5月15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议通过《法治灵璧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印发《中共灵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各方责任;5月25日,制定《灵璧县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及《灵璧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谋篇布局,奠定基础;12月21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审议印发了《灵璧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实施方案(2022- -2024年)》。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动态调整考核分值权重。2022年度的考核分值由原来的镇(开发区)1分、县直各单位2分,调高权重为镇(开发区)2分、县直各单位3分,提高各镇各单位重视程度,集中力量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3月22日至25日,县政府“三个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对各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县委巡察内容,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加大改革力度,打造高效服务型政府

一是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基本结束。厘清县乡权力,规范权力运行。11家县直行政执法单位340项权力“下放”镇综合执法大队,推进行政执法重心进一步下沉。融合推进综合执法与社会治理,在管理上从“处置问题”向“发现问题”延伸,从“事后执法”向“前端服务”转变,实现标本并进。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强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实现服务单位向大厅集中,服务事项向窗口集中,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认领工作,按照“八统一”要求维护完善办事指南信息要素,上线安徽政务服务网县级事项总数1893项,全程网办事项占比100%。45家牵头县直单位办理时限压缩至1.17天,办事材料压减至2.57件。深化窗口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两制度两窗口”工作举措,推行周末轮岗制度、周末预约服务制度,开启全年无休服务模式,设立涉企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其中涉企服务窗口共为企业和法人开展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998人/次,个人服务111人/次;办不成事窗口解决问题87件,周末轮岗为企业和群众办事1367件,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县20个镇(开发区)、310个村(社区)均建成为民服务中心(站),梳理镇级事项130项、村级事项64项,动态编制服务指南,明确镇村两级帮办代办人员,实现镇村两级服务场所有人办事、能办成事,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持续减证便民,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3家单位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85项,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梳理问题3个,兑现资金475万元(其中兑现灵璧县北苑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400万元,兑现安徽省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75万元人民币),有力地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聚焦智慧监管,强化服务监督。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差评”事项整改、监督、通报、满意度回访运行机制。累计收到服务评价190.45万余次,满意率100%。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认领目录清单804条、认领率100%,编制检查实施清单808条、编制率100%,组织各监管部门报送监管动态信息475条,报送监管曝光台信息24条,录入监管行为数据44887条,全时段监管行为覆盖率93.6%,2022年监管行为覆盖率为87.34%,处置风险预警信号2条、处置率100%。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审核村级“小微权力”服务事项、“三务公开”等67690条,通过平台向群众全面公开,把权力晒在阳光下。

四、落实依法行政制度,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印发《灵璧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2版)》,涉及发改、住建、应急、城管、生态等领域1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明确决策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严格遵照《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强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从源头上保障政府决策合法有效。今年以来,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和安徽法治监督平台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重大事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灵璧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灵璧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等决策事项79件,全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决策,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修订县政府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办法。今年以来,县政府9名法律顾问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合同、遗留问题处置会商等重大决策28件,参与遗留问题处置论证会5次,提出法律意见106条。县政府各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镇及其他重点单位聘请法律顾问48人次,60余家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狠抓行政执法监督。县政府聘请28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督查。11月2日至4日,组织11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调研;召开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和疑难案件研讨会,个案监督疑难案件14件,召开重点执法领域座谈会4次,抽查执法单位32家,镇19个,抽查处罚案卷170份、许可案卷255份,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突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完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财政、文化旅游等执法人员换证,审核新证1438人。组织新《行政处罚法》培训,三批培训执法人员1700余名;举办四期镇综合执法专题培训班,培训19个镇执法人员347名。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听证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各环节的透明度、公开性和规范性。今年以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7件,已审结55件,其中维持27件、撤销案件4件、案件终止10件、案件驳回5件、确认违法7件、不予受理2件。

六、不断巩固创新,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县设立33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村(社区)调委会310个、镇(经济开发区)调委会20个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其中今年4月份新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设立“百姓评理说事点”,把调解平台设在老百姓家门口。举办人民调解相关培训40余场。开展了“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排查矛盾纠纷616次,发现矛盾纠纷526件,预防矛盾纠纷413件,调解案件数1371件,调解成功1325件,调解成功率达96%。一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447件。

二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达11个,村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达102个;依托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按照“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要求,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12348”法网的应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现在“三大平台”全面覆盖、互联互通,“一端发起 三台响应”的三台融合建设目标初步实现。

三是创新五大工作机制。借力府检联动、府院联动两大平台,出台《关于加强检律协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刑事申诉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等5项工作机制,着力强化诉源治理,规范司法及行政行为,减少复议诉讼,降低涉法涉诉信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紧扣重点内容做好普法宣传。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率100%。成立灵璧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润乡村社区”行动,构建大普法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反电诈、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社会维稳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普法实效。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文件5次。8月15日,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法制股长80余人参加;12月份,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县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和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依法执法、依法用权意识。

三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新培育村(社区)合格法律明白人1435名。常态化开展土地流转、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社会救助、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乡村振兴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2022年,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省、市、县委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基层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合力不足等。

八、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灵璧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法治环境、实现高效能治理,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灵璧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县镇两级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的科学性。二是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能力提升,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是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市场主体保护、政务服务提升、法治保障强化等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坚持把利民惠企作为出发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尺,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着力深化基层审批服务改革,完善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就近办、便利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灵璧、平安灵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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