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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灵璧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0-25 10:59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彭洁雯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76号关于解决灵璧县粮食系统闲置资产租赁后续问题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概要

灵璧县国有粮食企业库容少老化,基本无法正常使用,职工的基本工资都发不了,五险更无法保障。企业为解决此困难,出租处置部分闲置资产及土地,暂时缓解了各分公司的燃眉之急。这些土地多为划拨工业用地,没有过户给租赁(或购买)方,无法办理土地产权证,更无法融资可土地租期多为20—30年,有的将要到期,租赁(或购买)方投入了大量资金和精力,下一步该如何解决。

二、提案人建议

1.国家推动民生工程,提高人民的生活福祉,走共同致富道路,持续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大力支持私有实体经济和文旅产业发展,政府应该帮助这些在关键时刻帮助各分公司(粮站)渡过难关的个人和私企现在所面临的困难。

2.政府安排把上述所租赁(购买)土地进行合理评估,实行针对性挂拍,帮助私企和文旅项目拍得者办理土地和房屋相关产权证等。

3.政府应协调、帮助取得土地、房屋产权证的私企融资。

三、提案办理情况

1.发改委党组和投资集团党委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如下意见:一是对租赁建房土地进行测绘定界;二是由第三方进行评估;三是报请县政府审批,通过招拍挂手续,由承租人摘牌,从而获得合法手续,以此解决该问题。

2.2021年8月18日投资集团下发《关于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全县粮食系统进行不动产测绘、评估等工作的通知》,协同灵璧县国土测绘信息中心对全县23家粮企土地及房屋开展测绘定界工作。目前,县粮食集团已完成对存在租赁土地17家单位(其中含3家单位整体租赁)土地摸排定界及评估工作。

3.发改委将此项问题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讨论解决。今年8月份,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意见是:(1)此类问题属于未批先建,是违法行为,不能按正常手续办证。(2)此类问题在灵璧普遍存在,如果给此地块办证,会产生连带效应。(3)加强对现有已建房屋的管理,禁止再建、扩建;(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5)对时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4.县粮食集团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对时任渔钩粮食购销公司经理许明亮给予降级处理,县纪委已对娄庄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冯长春立案调查。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灵璧县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602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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