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灵政办秘〔202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灵璧县促进特色种植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暂行)》(灵政办发〔2016〕136号)。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