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政府办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浏览量:  【字体:   】

【部门解读】(文字)应急局解读:《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11 17:29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1、应急预案是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力抓手。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已被市政府列入对县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要求,总体应急预案应当适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上位预案发生变化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2、为使我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适应我县具体情况,在吸收借鉴省市预案有关内容前提下,我局牵头编制了《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送审稿)》。

制定《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主要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5、《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6、《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7、《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

8、《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9、《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0、《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11、《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

12、《宿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坚持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提高全县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研判起草。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因地震应急工作职能调整,原上位预案发生变化,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责也发生较大调整。为使地震应急工作开展更好适应我县大应急格局下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局迅速启动预案的修订工作,成立由局长总负责,相关科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预案起草小组,根据相关法律、法律和新修订的上位预案,结合单位职责,修订符合我县实际的应急预案(草案)并召开小组会议逐条审议。通过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是征求意见。2022420日,我局以文件形式书面征求县直各单位的意见,并通过应急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是会议审查。20225月,根据社会公众意见、部门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小组会议对《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四是送审定稿。20225月至6月,应急局向县司法局提交送审资料,根据司法局有关意见多次修改。后向县政府提交送审材料并通过审核,形成了《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的通知》(灵政办秘〔202226号),并公开发布。

四、预案主要内容

《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共9章。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响应机制、监测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应急保障、其他地震事件应急、附则等内容。

五、预案适应范围

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和县辖区外发生对我县造成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六、创新举措   

依据宿州市地震灾害分级情况,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由Ⅰ级、Ⅱ级、Ⅲ级、IV级修改为Ⅰ级、Ⅱ级、Ⅲ级。

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变化,对响应级别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七、保障措施

预案中明确指挥平台、基础设施、应急队伍、避难场所、物资与资金保障等在突发地质灾害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应急局地震监测中心主任汪茹

咨询电话:0557-603634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