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政府办 > 政策解读 > 部门解读
浏览量:  【字体:   】

【文字解读】《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璧县乡镇权责清单运行保障机制的通知》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政府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6-21 09:08 责任编辑:LB_信息公开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2021年12月,省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320号),对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全省各县区均需要制定完善“两单一图四机制”(即:乡镇权责清单、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县乡联动机制、双向考评机制、依单监管机制),确保乡镇清单发挥实效。目前,我县“两单一图”已面向社会公布,四项机制尚未建立。为此,县委编办借鉴外地先行做法,结合灵璧实际,拟订《灵璧县县直部门向乡镇交办事项准入办法(试行)》、《灵璧县清单事项县乡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灵璧县清单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试行)》、《灵璧县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5月16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后形成《灵璧县县直部门向乡镇交办事项准入办法(试行)》、《灵璧县清单事项县乡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灵璧县清单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试行)》、《灵璧县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清单运行保障机制》),后经灵璧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清单运行保障机制》的制定,是贯彻《关于开展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320号)的重要抓手,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的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依法厘清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权责边界,推动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认真学习研究省市关于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相关文件精神后,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本《清单运行保障机制》(征求意见稿)。于5月16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反复论证最终形成《灵璧县县直部门向乡镇交办事项准入办法(试行)》、《灵璧县清单事项县乡联动工作制度(试行)》、《灵璧县清单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试行)》、《灵璧县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送审稿),经灵璧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2年6月2日正式成文,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针对县乡职责边界不清、“属地管理”泛化等致使乡镇责任和负担加重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成果,开展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工作。通过建立“两单一图四机制”,即:乡镇权责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县乡联动机制、双向考评机制、依单监管机制,从具体事项入手,依法厘清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权责边界,推动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五、主要任务

《灵璧县县直部门向乡镇交办事项准入办法(试行)》:未列入“两单一图”范围内,但确需乡镇办理或协助办理的事项,县直部门在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提交《灵璧县县直部门向乡镇交办事项准入申请表》,县联席会议对准入事项进行审核,县委编办将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审定后按程序报市委编办备案。

《灵璧县清单事项县乡联动工作制度(试行)》:县直单位和乡镇以开展联合会商、进行业务培训、实施信息共享为抓手,着力解决县乡两级协同联动不畅的问题,增强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办事能力,强化县乡联动配合,形成协同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灵璧县清单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制度(试行)》:根据《灵璧县乡镇级权责清单》和《灵璧县乡镇级配合事项清单》所列事项中,乡镇与县级职能部门所承担的责任,对对方清单事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促进相关单位依单办事、依法行政。

《灵璧县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未按清单规定内容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或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应当按照此文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行政机关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六、保障措施

建立县直部门向乡镇交办事项准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数据资源局为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委编办负责召集县联席会议。

各单位未按“两个清单”履行主体责任或配合责任不到位,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应当进行问责。问责决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七、创新举措

建立清单之外事项准入机制。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乡镇配合事项清单》之外事项以“属地管理”之名,或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交由乡镇承担。建立县乡联动机制。乡镇加强属地日常巡查,县级职能部门及时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实时解决,需个案研究的,提出解决方案,限时解决。建立双向考评机制。乡镇和县级职能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提高乡镇“话语权”,并将其纳入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对不作为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建立依单监管机制。对未按两个清单履行主体责任或配合责任,以及履行责任不到位发生问责情形的,应对照两个清单有关内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区分责任,依法依纪依规问责。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强与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统筹,结合两个清单的实施运行,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确保乡镇高效履职。推进两个清单中依申请类事项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便捷度,方便群众网上和线下办理。要强化两个清单与向基层放权赋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衔接,适应改革工作需要。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中共灵璧县委编办权责清单建设股李小娜

咨询电话:0557-602743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