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朱集乡 大路乡撤乡设镇的通知
灵政发〔2022〕12号
朱集乡、大路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宿州市调整埇桥区萧县灵璧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2〕113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宿政明电〔2022〕1号)精神,同意撤销灵璧朱集乡、大路乡,设立朱集镇、大路镇,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