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灵璧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县政府已向灵璧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坚决把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经过各责任部门、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1年11月中旬,各相关单位已按规定将未入库非税收入入库5261.5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40.1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0.76万元。
二、20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方面
(1)关于“预算调整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库[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预算。二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2021年预算调整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于8月25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1年灵璧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已于9月6日审议通过预算调整方案。
(2)关于“违反规定动用预备费414.82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业务规章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动用预备费的有关规定。以后严格按照预备费支出有关规定,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
2.收支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非税收入5261.57万元未及时入库”的问题。
未及时入库资金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6月前相继缴入灵璧县金库,其中非税新系统应缴未缴数3108.29万元,非税老系统应缴未缴数2085.58万元,应缴财政专户款67.7万元划解到相应财政专户。目前,未入库非税已全部缴入国库,今后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做到不压库、不滞留。
(2)关于“部分项目支出未执行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未及时收回借款770万元”的问题。目前县财政已多次通知及时归还,正在推进中。
(2)关于“非税账户与财政专户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及时调整账务,将相关账务与银行及股室核对清楚。同时已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对新的会计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权威解读和辅导,通过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4.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1)关于“安置房建设慢,超期过渡费支出过大”的问题。由于部分安置房未按期完工,导致原来已经安排的拆迁户无法按期安置,从而增加安置过渡费加大县级财政支出。对于申请的超期过渡费,县财政局审核以后及时给住建局发函,要求住建局认真核实原因,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分类解决问题,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争取按期完成安置,从而减少安置费用的支出。
(2)关于“担保损失583.21万元”的问题。目前,县某公司将根据其偿债优先顺序,尽快将相应比例的款项(50万元)追偿到位。同时,县某公司将加强投资经营监管,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目前已选定评估机构,正在进行评估工作。
(3)关于“超范围使用皖北高质量发展资金4.39万元”的问题。已安排财务人员调整会计科目,以后将规范皖北高质量发展资金的使用。
5.社保资金管理方面
(1)关于“违规享受培训就业等补贴计7.51万元”的问题。目前违规享受的培训就业补贴款已全部追缴到位。在今后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及参训人员的实时监控与跟踪回访,保障就业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培训质量,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关于“就业资金银行账户未销户”的问题。该账户已于2021年10月15日注销。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
关于“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造成资金闲置浪费” 的问题。该银行账户是为了银行融资的需要开设,目前该账户资金已全部转出使用,并已注销账户。
7.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方面
(1)关于“部分债券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8.一级预算单位电子数据审计全覆盖方面
(1)关于“以前年度结余应缴未缴”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公务卡数据更新不及时,造成数据不真实”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组织人员加强学习《灵璧县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统一使用新的预算管理系统,在部署新的软件时,要求单位在维护人员基础信息时按照最新的人员信息填报,数据都已完成更新。以后严格按照《灵璧县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务卡的使用管理,对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相关信息的变动情况,及时维护到公务卡系统。
9.延伸审计方面
(1)关于“超范围列支物业维修资金43.12万元”的问题。
将进一步同供电部门协商,把小区供电移交给供电局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安徽省维修基金使用办法》,以后将严格按照《安徽省维修基金使用办法》使用住宅维修基金。
(2)关于“物业维修资金收益低”的问题。目前,已将物业维修资金中2.1亿元转为定期存款。
(3)关于“部分支出未经业主或物业申请”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4)关于“挤占维修资金”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购置固定资产未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43.9万元。进一步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需要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登记入账,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
2.超标准公务接待1.99万元。已整改完毕。
3.借调出人员违规领取乡镇工作补贴2.19万元。已整改完毕。
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不规范。要求各单位健全机制,同步管理,规范建档,协调完善相关档案管理体系,强化档案管理和监督,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5.部分票据支出不规范7.06万元。已立即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要求,并就票据支出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力争做到票据支出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继续督促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同时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是健全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部门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处理结果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