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主题:灵璧县促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发布地点:灵璧县商务局会议室
主 持 人:胡兴敏
发 布 人:胡兴敏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文件,全面促进农村消费部分,强调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部分,提出了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明确要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农业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这为农村电商产业指明了发展方向。
2021年1月,灵璧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借助颐高电商产业园,打造灵璧县域电商产业示范县的建议”(县人大“1号议案”),要求加大电商扶持力度、扶持发展轴承电商、培养人才、培育扶持本地电子商务服务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安徽省促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及县人大“1号议案”,进一步发挥电商产业在拓宽农产品销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起草了《灵璧县促进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我县是国家级电商示范县,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推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产品流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根据我县实际,依据以下文件起草本实施方案。
1.2021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
3.2016年2月,《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灵政办发〔2016〕17号);
4.2021年4月,《宿州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宿商商贸〔2021〕62号)。
三、拟出台文件的重要内容
一是《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完善网络销售、电商经营、物流配送、服务管理等四大体系及开展电商创新活动计划 )。三是政策保障。按照“渠道不乱、合力推进”的原则,统筹整合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商务、旅游、供销等有关方面的专项资金,县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我县电商产业的建设与发展。重点支持电商主体培育、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电子商务高峰论坛、灵璧企业联合开展网络促销活动等,加大对电子商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四是具体扶助政策(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支持电子商务做大做强、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电子商务配套发展、相关指标解释及申报程序)。五是组织保障。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暂执行三年。《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灵政办发〔2016〕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