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灵政秘〔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已经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按程序申报审批公示,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灵璧县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灵政秘〔2016〕62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发展我县文化事业、振兴文化产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灵璧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灵璧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 13日
附件
灵璧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一、民间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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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I-1 |
伏波堂故事 |
浍沟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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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统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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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VII-1 |
核雕 |
灵璧师范学校 |
三、传统技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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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VIII-1 |
红薯粉丝 |
游集文化站 |
4 |
VIII-2 |
磬石乐器制作技艺 |
灵城文化站 |
5 |
VIII-3 |
编织技艺 |
大庙文化站 |
6 |
VIII-4 |
老母鸡手擀面 |
灵城文化站 |
7 |
VIII-5 |
牛肉酱 |
禅堂文化站 |
四、民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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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1 |
邱楼庙会 |
游集文化站 |
五、传统医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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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IX |
中医按摩 |
娄庄文化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