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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应急管理局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灵璧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30 10:03 责任编辑: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

    为了加强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答复办结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办。各业务股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
    二、接办。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于全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应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认真进行核对,并自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处交办之日起5日内提出退办、主办、转分办与会办等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10日内按要求办理完结承办和退办手续。
    三、交办。由局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内容,研究确定办理答复相关业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答复。
    四、办理。各业务部门在接到建议、提案后,应尽快落实具体办理人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讨论谋划解决方法。自接办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办理答复交局办公室。
    五、答复。局办公室核稿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答复后,要及时与所提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联系,征求他们对答复内容的意见,直至满意为止。
    六、对办结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时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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