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政府办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专家及媒体解读
浏览量:  【字体:   】

【部门负责人解读】灵璧县卫健委主任单敏解读《灵璧县202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考核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7 17:20 责任编辑:卫健委政务公开

解读人:单敏

职  务:县卫健委主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及《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年版)》相关要求,为规范科学开展我县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暨传染病质量报告管理工作,提高全县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工作暨传染病报告的水平和质量,确保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为主的疟疾防治暨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督导。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委分三个阶段开展了《方案》的编制工作。第一阶段是初稿编制阶段,多次组织座谈论证,搜集、汇总、分析相关行业对灵璧县202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考核方案的规划和需求。第二阶段是意见征集阶段,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在卫健委门户网站等公开征集公众意见。第三阶段是完成了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在综合各方意见后修订完成了《方案》的编制,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一)掌握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

(二)指导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开展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评估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逐步形成规范化管理机制。

五、主要任务

本年度内考核本辖区范围内县医院、县中医院,济安、安贞、二轻医院,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或开发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查一家村卫生室。

六、保障措施

严格运用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①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计算公式为: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实查病例数×100。

② 报告及时率:查阅病例的诊断时间与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该病例报告卡的生成时间,甲类及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两者间隔在2小时及以内,其它乙、丙类传染病两者间隔在24小时及以内视为及时。

计算公式为:报告及时率(%)=及时报告病例数/大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病例数×100。

③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传染病报告卡的关键字段信息,包括病例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有效证件号、病人属于、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病例分类、死亡日期(如果无死亡,此项不纳入考核)、填卡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填写无缺失计为完整。

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数/抽查纸质报告卡数×100

④ 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上述关键字段填写完整且诊断日期与填卡日期无涂改(若更改需有更改者签名),其它内容填写无逻辑错误视为准确。医疗机构已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且具备自动生成传染病报告卡功能时,可不对报告卡填写的准确性进行评价。

计算公式为:纸质报告卡填写的准确率(%)=纸质报告卡填写准确数/纸质报告卡填写完整数×100

⑤ 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纸质报告卡内容与网络报告电子卡内容均符合,视为一致。上述关键字段若有任一项不符合,视为不一致。

计算公式:一致率(%)=×100

七、创新举措

采取抽查方式抽取病例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抽查30例病例,其中门诊病例20例,住院病例10例;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抽查10例门诊病例。病例分布应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抽查的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应当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1.规范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暨传染病质量报告管理工作,提高全县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工作暨传染病报告的水平和质量

2.确保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为主的疟疾防治暨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督导。

灵璧县卫健委主任单敏解读《灵璧县2020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考核方案》.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