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灵璧县唐河段工程有关事宜的通告
灵政发〔2020〕6号
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是水利部批复的《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确定的重点治理洼地之一,也是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明确的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并列入国务院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为确保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灵璧县唐河段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涉及尹集镇程刘村、李大庄村、杜庵村、陈渡口村、圩疃村、菠林村,浍沟镇郭许村、李宅村、土山村,禅堂乡小潘村、凤河村、八一村、黄桥村、司庙村、河北村、禅堂村、三周村、郭海村,虞姬乡陈埝村、玄庙村、后桥村等21个行政村。
二、工程治理范围为唐河(埇灵界——灵泗界段,40.11公里)两岸堤防及之间的水域、滩地、护堤地(背水坡堤脚外5米),护堤地为施工临时占地。
三、上述工程治理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继续耕种、养殖等。
四、堤防、滩地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及设施、农作物等要自行拆除、清理,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水域内的渔具、水产品等要自行拆除、清理。自行拆除、清理期限为2020年6月20日,逾期未清理的,将依法予以清除。
五、县水利局会同尹集镇人民政府、浍沟镇人民政府、禅堂乡人民政府、虞姬乡人民政府对应补偿项目进行调查、测量、登记、公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皖发改农经〔2012〕98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水规计函〔2019〕329号)进行补偿。
六、尹集镇人民政府、浍沟镇人民政府、禅堂乡人民政府和虞姬乡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拆迁机构,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拆迁任务。
特此通告。
灵璧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