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政府办 > 政策文件 > 已宣布废止、失效文件
浏览量:  【字体:   】

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国省县道骑路逢集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3-16 10:13 责任编辑:司法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国省县道骑路逢集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

灵政发〔20202

 

为全面提高全县国、省、县道通行能力,努力营造畅通、安全、整洁、便捷的市场秩序与交通秩序,确保城乡居民安全放心消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及安徽省交警总队和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1952号)和宿州市交警支队《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事故多发路段和隐患突出路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公交警发〔202015号)工作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国、省、县道骑路逢集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国、省道及重点县道进行骑路逢集市场经营活动。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道及重点县道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构筑物,严禁在国、省道及重点县道两侧乱停乱放车辆、乱堆乱放杂物、经营废品收购、路肩上种植非公路绿化植物等。

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等涉恶涉乱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妨碍公务、妨害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03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