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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河堤滩土地使用权竞价发包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灵璧县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5-16 17:47 责任编辑:司法局政务公开

 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濉河堤滩土地使用权竞价发包的

实施意见

灵政秘〔201964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濉河管理养护,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开发行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杜绝乱耕乱种现象,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水法>办法》《安徽省实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2019514日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1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县政府决定对濉河堤滩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竞价发包,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濉河为国有水利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其管理范围内的堤防土地使用权由县水利局会同沿濉河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堤滩地表使用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竞价发包。

二、濉河沿岸群众和县内外的单位、个人均可参加竞标。

三、发包范围:濉河灵璧县境内河段左右岸除桥、涵、闸、站管理范围以外的堤滩地表使用权(堤顶按规划留5米作防汛通道)。桥、涵、闸、站管理范围为:大型涵闸上、下游各500m,两侧各100m;中型涵闸上、下游各300m,两侧各30m;排灌站及小型涵闸上、下游各100m,两侧各20m;桥梁上下游各20m,作为管护地,由濉河管理单位自主管理使用。

四、发包方式:为便于投标人参加竞标,濉河堤滩土地使用权采取分段编号进行发包,以堤滩和滩地总面积(均以表面积计算,下同)1050亩为一标段。每一标段具体的竞拍范围、界址,以现场勘验图纸为准。

五、通过濉河堤滩土地使用权竞价发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六、发包年限及底价:濉河堤滩地表使用权发包年限均为20年(2019531日至2039530日),发包底价为堤防每年每亩200元,滩地每年每亩300元。使用期满,由县政府重新组织竞价发包。

七、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河道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合理开发使用堤防土地资源,保持堤防稳定,禁止从事非林业性耕种等违法活动,自觉保护河道治理成果。

八、发包所得收益纳入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堤防、滩地发包所得的全部收益按县、乡镇、村、河道管理机关3:3:3:1的比例分成,专项用于濉河工程的维护、运行管理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堤防发包县级收益部分的50%用于对符合省级公益林造林标准要求,且能切实履行省级公益林管护协议的承包主体进行奖补。资金使用实行审批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专项使用。

九、灵璧县水利局是河道主管部门,承包人必须服从灵璧县河道管理所统一管理。

十、若因兴建水利设施或防汛需挖压占地的,承包人要无条件服从水利规划,承包费可按使用年限结算。

                             

                           

                                     2019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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