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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司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3-24 09:29 责任编辑:司法局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灵璧县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全面履职,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力化解矛盾争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灵璧县机构改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灵发〔20198号)。目前,我县共设置37个党政机构,9个党委机构(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和28个政府工作部门,政府办、科技局、信访局等25个政府部门重新印发或调整了三定方案。我县已完成多证合一的市场主体达到29612户,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196项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截至2019年底,检查完成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的企业共662户,公示率100%。积极探索建立部门随机联查工作机制,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发起部门随机联查活动,共组织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1项。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成立灵璧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2件涉嫌公平性竞争的合同、协议,已按程序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共进驻大厅业务931项,最多跑一次业务752项。推进行政许可服务等集中办理,实行线下只进一扇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3处服务引导台,分设工程项目建设综合服务区等7个功能服务区。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审批50个工作日内完成。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推进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完成个人事项80%以上实现全程网办,基本做到零原件,不见面。及时认领对接编制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录入事项36182项,认领率100%,完成率98%,审核通过率100%。大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对全县20个乡镇(开发区)、310个行政村进行分类指导,打造示范点,以点带面进行推进,镇村两级大厅建成后,及时进行人员进驻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下放等工作安排。全县20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全部建成为民服务中心,310个村建成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履行制定和报备程序,2019年,县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21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没有被备案监督机关撤销或责令整改、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情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针对不利于环境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机构改革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专项清理,梳理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其中废止15件,修订1件,清理结果及时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同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两年一次的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21件,失效11件。

(三)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2019年以来,县政府先后出台重大决策 15件,公开征求意见72条。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灵璧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各有关部门对10件重大事项实施风险评估。落实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33个,县司法局全程参与项目合同谈判,县政府147件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协议,全部经合法性审查。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199人次。分布于全县各部门的14名公职律师,共参与所在复议单位诉讼26件,决策审查62件,信访办理15件。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聘任率达到100%,逐步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910月,印发《灵璧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23家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依法公开了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资格、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2019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143件、行政许可案件2452件,行政强制案件30件,均通过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示。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全县执法单位均配备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其中县公安局配备执法记录设备350件,县城管局45件,县交通局30件。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其中,行政处罚315件,行政许可298件。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工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20个,调整基准95个。严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1家重点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案卷110余件。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八个一律取消的原则,对全县纳入政务服务网运行的15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梳理,精简县直部门申请材料2560项,年底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切实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及时向县政协通报政府工作相关情况。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县政府系统共办理县人大议案2件、建议102件,县政协提案213件。全县以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119件,法院开庭审理116件,有关负责人(副县长或法制工作人员)出庭83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2件。县审计局审结政府投资工程项目71件,完成送审总金额为34.46亿元,审定总金额32.71亿元,审减总金额1.75亿元,平均审减率5.0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网络问政,12345政府热线累计受理网络来信9404件,均及时办理反馈,群众监督政府渠道不断畅通。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县行政复议委员会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3件,受理83件,办结74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搭建矛盾纠纷化解的多元平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801件,调解成功7753件,调解成功率99%以上,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帮助314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356.1万元。印发《灵璧县信访工作三无乡镇(开发区)和村(社区)暨联建联创联评活动方案》,全县三无乡镇(开发区)达到40%三无村(社区)达到80%

(七)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保障。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切实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十分钟学法,2019年,集中学习《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政府投资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新实施法规20余部。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班和全县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分别对乡镇(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全县法律明白人等进行法治培训,共99名各级领导干部和181名法律明白人参学。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参与集中宪法知识测试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专项督察、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创建以《灵璧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为示范创建和检查验收标准,检查验收确定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单位”10个、行政执法示范单位”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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