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各级各部门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有关会议决议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预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幅进一步提高。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51亿元,增长2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2亿元,同比增收1.59亿元,增长18.8%。预算收入增幅始终保持两位数。
——税收占比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2018年全县税收收入完成10.98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20.2%,税收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占比为73.2%;收入质量稳步提升。
——民生支出保障稳定,支出压力依然很大。2018年,全县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责任,明确支出目标任务,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优先安排重点支出和保障民生支出,支出进度保持平稳有序增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84亿元,其中:民生支出48.59亿元,占全县总支出的88.6%。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要求。今年6月,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县审计局向社会公告了审计整改综合情况。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已得到整改,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出台或修订制度办法22项,截至2019年4月,各相关单位已按规定上缴入库财政资金10.91亿元,已调账处理资金1.99亿元,征收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1,715万元,征缴税款4,907万元。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等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年初目标任务,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基本得到落实。
2018年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4.04亿元,支出总量63.86亿元,结转下年0.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7.96亿元,支出总量17.74亿元,结转下年0.22亿元。社保基金收入总量26.87亿元,支出总量24.63亿元,结转下年14.3亿元。
从预算执行组织实施和财政管理情况来看,一是收入规模总体较小,主体税源不稳定,后续税源不足,工业规模较小,增收动力不足;二是刚性支出有增无减,保民生、促脱贫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增收乏力和增支较快双重因素叠加,实现预算收支平衡难度依然很大。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编制不全面、预算调整不及时。2018年度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2018年12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并下达“2018年灵璧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文件,晚于当年11月底的规定。
(二)追加预算支出和盘活资金支出未经批准。2018年全年追加预算15.77亿元和盘活资金支出5,591万元,未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2018年底非税收入3.33亿元未及时入库。
(四)经济开发区欠收标准化厂房租赁费累计840万元。
(五)虚列财政支出。为了完成预算支出进度,减少预算结存数额,2018年底共虚列财政支出14.88亿元。
(六)自定政策违规返还税收。2018年度违规对四家企业返还奖补资金192万元。
(七)无依据拨付单位奖励款500万元。分别是:税务局征收考核奖金200万元,乡镇聘用教师一次性奖励工资300万元。
(八)预算执行质量不高,专项资金滞留过大。2018年底财政局有关股室结余资金高达3.74亿元。
(九)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不规范。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7-2018年度向非财政管理单位发放财政收费票据,主要是灵璧安贞医院14.4万份,此问题屡审屡犯。
(十)拆迁安置过渡费支出过大。仅2018年1月-2019年6月财政实际拨付的过渡费高达4,683万元。
(十一)财政“空转”征地补偿准备金1.37亿元。
二、县融资平台经营和管理审计情况
(一)违规招投标和签订合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灵璧县现代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量身定做招标价格内容,导致低价中标(车辆中标价每辆48万元)、高价签订合同多付款项450万元,同时招商承诺至今没有兑现,先行购车、后办理招投标、未取得发票先行付款。公交公司2017年12月购得20辆纯电动城市客车,开取总价650万元(32.5万元/辆)的发票并验收。后将20辆纯电动城市客车打包招标。2018年7月取得EPC项目中标通知书,但没有标明车辆单价。在只取得650万元发票的情况下已经付款850万元。
(二)擅自拨付工程款。公交公司未经公司理财领导小组集体会签,预付工程款300万元。
(三)扶贫项目投资效益不佳、违规征占农用地。灵璧县金鸡产业扶贫项目协议总投资5.625亿元,目前灵璧县共济扶贫公司已实际投资1.35亿元。有机肥厂由于土地使用问题导致该项目停工。德青源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投资效益不佳。按投资协议测算,15年租金收入5.62亿元,费用3.73亿元,道路款0.1亿元,合计3.84亿元,收入净结余1.78亿元,除去投资3.75亿元, 15年后预计亏损1.78亿元,年均亏损1,187万元。2、违规占地1290亩。
(四)贷款使用管理不规范。1、违规使用贷款。三元公司2017年违规从“户贷企用”小额贷款中直接扣发给贫困户分红款1,039万元。2018年共济扶贫公司在投资金鸡产业园无任何收益情况下拨付给三元公司949万元,用于发放小额扶贫贷款分红款。2、虚假贷款。灵璧县交投公司以“经营周转”名义贷款5,000万元,实际拨给公交公司购车款3,510万元和中交隧道公司工程款1,490万元。
(五)投资基金无收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经县人代会批准,2016年1月灵璧县成立灵璧徽银城镇化一号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一号基金”),约定:总投资5.84亿元,其中:中信证券(徽行)4.37亿元(优先级)、建投公司1.46亿元(劣后级)、融葵投资10万元(普通合伙人)。
自2016年1月至今,建投公司没有取得分红款。该项基金5.84亿元借给县融资公司使用,由政府办、建投公司和交投公司分别签订了存量债务代为清偿协议。根据“一号基金”提供的2018年第一季度收支情况表反映:收入1,110万元利息,支出1,400万元,当期入不敷出。
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6年至今“一号基金”未向建投公司提供季报、年报和税金、监管费的收费依据。违背了合伙协议的约定。二是“一号基金”支付资金监管费在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比例,同时查不到支付该项费用的法律依据。协议约定徽行(优先级)收益比例每年7.68%,明显高于同期徽行贷款利率。
(六)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如向阳棚户区改造贷款2亿元,县政府配套资金5,247万元。截至2018年底,项目指挥部尚存资金1.92亿元,占比76%。
(七)债券发行成本过高。2018年5月通过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募集资金10亿元,综合成本高达13.84%。2018年6月支付建行咨询费700万元,经查无收费依据。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共审计灵璧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水利局)、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家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水利局工程项目设计未经招投标涉及价款219万元。二是住建局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二)费用支出不合规。一是水利局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0.31万元。二是住建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81万元。违规配置监察工作人员制服2.73万元。三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预算支出76.92万元。隐瞒招待费支出2.67万元。
(三)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会经费未按照要求收取工会会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水利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58.38万元。
四、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了县本级2016 -2018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灵璧县2017-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有: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方面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方面。一是违规减免。二是住建局违规用于弥补其经费不足3,811.46万元。三是超范围、超标准违规收取配套费。四是欠征18家单位1,278.49万元。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方面。一是灵璧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人防办)未与规划、住建部门建立联审机制。二是欠征1,218.14万元。三是人防易地建设费未发挥资金效益。截至2018年底,灵璧县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结余3,384.89万元。四是管理不规范。
3、产业扶贫工作方面
(1)部分到村产业项目资产闲置、毁损。2017-2018年,全县共建成扶贫工厂174个(贫困村73个,非贫困村107个),财政总投入6960万元(每个扶贫工厂40万元),经实地调查发现,部分扶贫工厂长期处于停产或闲置状态。部分入股企业大棚毁损,无法经营。
(2)扶贫小额贷款监管不到位。一是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户20万元。二是贫困户重复办理扶贫小额贷款。5户73万元。违规享受财政贴息。上述问题已于审计期间落实了整改。
(3)光伏项目资产移交村级管理,未及时登记入账。截至2018年底,灵璧县光伏扶贫电站共建设256座,已并网发电。扶贫局未及时交付给各村,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五、政策性担保公司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了对灵璧县通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有:
(一)单户5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未按要求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共107笔、金额2.52亿元。
(二)“政银担”和“税融通”合作业务,银行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共94笔,贷款总额3.05亿元。
(三)担保抵押物未办理抵(质)押登记和他权证。
六、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8年,政府投资审计结算项目202个,送审造价26.02亿元,审定造价24.11亿元,审减1.91亿元,审减率7.34%。实施政府投资跟踪审计项目7个,计划投资48.24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施工单位虚报工程价款,项目审减率高。存在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结算严重不实,导致虚报工程价款和高估冒算现象。如:灵璧县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送审造价1.49亿元,审定造价1.13亿 元,审减3,527万元,审减率23.74%。
(二)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乏力,竣工验收不规范。一是对灵璧县城市公园PPP项目和灵璧县城区水环境治理等PPP项目跟踪审计中发现,由于工程停工时间太长,已无法履约合同。二是2018年农村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路肩完成量约为设计工程量的50%,相关单位就予以验收合格。
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的是单位管理不规范、财经法规意识不强等主观因素造成的,有的属于机制体制不健全或制度性障碍造成的。
针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吸纳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会同县委(县政府)相关科室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
七、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一是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预留项目预算要细化到单位和具体项目,切实提高预算到位率;二是要合理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维护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对当年未执行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
(二)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一是完善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信息支撑的综合治税系统,加强源头管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的入库力度,促进各项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入库,特别是减少非税收入的滞留时间;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清欠力度,加快经营性资产移交。
(三)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一是强化宣传,扩大重大政策措施知晓面;二是有效利用多方力量,多渠道整合信息资源,简化办事流程。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做好运营管理与资产盘活,避免资产与资金闲置。
(四)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一是被审计单位应切实做到边审边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审计整改清单“销号”制。二是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对审计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积极推动清理不适应的制度规章。三是被审计单位应主动将整改结果向县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