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宿政办发〔2013〕22号)的规定,灵璧县审计局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3日对灵璧县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高楼镇)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灵璧县高楼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灵璧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概况
灵璧县2018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高楼镇)位于灵璧县高楼镇境。工程内容为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83884m2,面层厚20cm、C35标准,级配垫层厚8cm,两侧路肩宽0.5m。
该项目于2018年2月由灵璧县高楼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江西牧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8日中标,并于同月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12983324.63元。该项目涉及到的单位有:
建设单位:灵璧县高楼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省远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西牧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安徽盛威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审计结果
(一)审计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现场查看、核查、计算,该项目的审定造价为12961088.73元,较送审造价12983324.63元,审减了22235.9元,审减率为0.17%。
此结果可以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
(二)审计结果说明
本次审减的主要原因为:
调减路肩工程量。
三、审计依据
1、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交通部《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等;
2、委托书、承诺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报告、检测资料、结算书等。
四、审计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内审工作,扣减未完成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