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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审计局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文章来源:灵璧县信息公开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5-03-21 00:00 责任编辑:王婷婷

2015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服务灵璧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审计争先进位工程”活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为履行好审计法定职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拟定了2015年审计项目计划。

一、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和地区与稳增长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情况,财税、金融、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推动政策措施的落实。

审计时间:2015年1月开始,12月结束。

2.全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以促进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促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推动保障性住房持续运行为目标,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1月开始,3月结束。

二、财政审计

共安排县本级财政审计项目7个。其中,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2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4个,外资审计项目1个。

3.201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法定)

以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推进政府预算公开,提高国库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效益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中央、省、市和我县宏观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存量资金的形成原因、盘活和使用效益,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等情况。  

审计时间:2015年3月开始,6月结束。

4.县地方税务局2014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法定)

以推动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税收政策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税收征管质量、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其清理整顿情况。

审计时间:2015年3月开始,6月结束。

5.县直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以促进规范部门(单位)预决算编报和管理,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县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公务支出和公共消费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

拟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委员会、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水利局等4个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委员会2个部门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审计时间:2015年3月开始,6月结束。

6.国外贷援款项目专项审计(署定)

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各项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采购、提款报账情况,项目投资的整体效益情况。根据审计署的授权,配合市局组织开展世行贷款农民工培训与就业项目灵璧县子项目审计。

审计时间:2015年2月开始,5月中旬结束。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  

安排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

7. 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以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标,摸清基本养老保险规模、来源的基础上,揭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审计时间:2015年8月开始,11月上旬结束。具体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

四、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8.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县定)

以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管理,土地征迁,设备采购,高套定额、高估冒算工程价款以及竣工验收、投资效益等情况。

审计时间:2015年1月至11月。

五、经济责任审计

全年计划安排23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领导干部离任审计16名,任中审计6名,市管干部授权审计1名。通过审计,引导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审计时间:2015年3月开始,6月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是主动适应党委政府要求,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审计机关要把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加以落实。

(二)落实配套制度保障。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审计全覆盖的配套措施和方法,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模式、新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同时要优化资源配置,充实审计力量,提升工作水平。

(三)加强全过程管理。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应加强统筹,严格现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计质量。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审计项目的前置性审理及二次审理制度,对审计项目进度及时跟进,定期调度。

(四)严格项目计划执行。年度计划一经下达,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计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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