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2018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理念和方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四个灵璧”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安排,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拟定了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具体如下:
一、审计工作重点任务
2018年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安排实施各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重点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情况,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情况,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阶段性降费政策接续、涉企收费清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担保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情况、化解过剩产能情况等;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揭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促进政策落地和发挥实效。
(二)着力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按照审计署部署,组织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扶贫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良资产、债务违约、国有资产流失等各类风险隐患,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维护国家安全;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情况等,揭露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精准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实现;重点关注污染防治等情况,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公共投资审计、民生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促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组织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县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重大决策、重大目标任务完成,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二、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审计
共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4个。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市、县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七大战略”、阶段性降费政策接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揭示“四风”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进政策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方式: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牵头,根据四个季度的跟踪审计要点,分别由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办公室(一季度),基建股、综合法规股、信息化管理股(二季度),行政事业审计股、投资审计中心(三季度),财政金融审计股、经责局(四季度)具体组织实施。2018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审计结果纳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部门要在每个季度末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2.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法违规融资担保,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提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建议。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及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实施。同时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予以密切关注。
审计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照审计署要求办理。
3.扶贫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宿州市审计局《关于服务脱贫攻坚强化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宿审农〔2017〕39号)文件要求,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情况等,坚决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大违纪违法问题、重大履职不到位问题。
组织方式:由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牵头按照市审计局授权实施县本级2018年上半年扶贫情况审计及上年度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并将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局。
审计时间:2018年8月-9月实施,并按时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照市审计局统一要求办理。
4.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管理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牵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7年11月开始,2018年3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二)资源环境审计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经责局牵头组织实施,结合游集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6月开始,7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三)财政审计
共安排财政审计项目6个。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地方税收征管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个。重点事项审计调查项目2个。
6.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政府预算体系完善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等。切实加强财政一体化平台和跨部门财务、业务数据分析。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抽调信息化管理股、综合法规股人员参加对县财政局组织的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4月开始实施审计,6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7.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法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税收政策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目标,重点关注税收征管质量、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其清理整顿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实施,对县地税局组织的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4月开始,6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8.县直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部门预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公务支出及公款消费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办公室具体实施对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县商务局2个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同时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4月开始,6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9.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方面
(1)简政放权、减税清费等审计事项(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简政放权、减税清费、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情况等事项的审计,要按照省厅审计工作方案中有关要求办理。
组织方式:由行政事业审计股牵头并负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事项、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运行管理审计事项;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深化简政放权和规范涉企收费情况审计事项;综合法规股负责公共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情况审计事项、基本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情况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5月1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专题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2)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农业产业化调度会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件和《宿州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转型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5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四)经济责任审计
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尽责为目标,根据市局项目安排和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0.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的管理监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县商务局原局长杜京雪等6名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1.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游集镇原党委书记姬在杰等7名乡镇原任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12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五)公共投资审计
12.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控制为目标,重点关注虚列建设内容、高套定额、高计材料价格等手段抬高项目预算等问题,力争做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审计全覆盖。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预计对3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月至11月。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3.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价款结算)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管理,土地征迁,设备采购,高套定额、高估冒算工程价款以及竣工验收、投资效益等情况。对2017年已竣工验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价款结算)审计,努力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预计对5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价款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月至11月。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4.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目的,重点围绕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以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等方面,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实施对县城乡路网PPP项目一期工程、县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PPP项目、县钟灵毓秀、金色名郡棚改安置房PPP项目等3个项目的跟踪审计。
组织方式: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
审计时间:2018年1月至11月。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上述审计项目,请各股室(局、中心)认真按照要求实施,责任明确到人,实行月调度会制度,与全年各项工作考核挂钩。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体审计人员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上来,迎接新时代,适应新时代,努力推进新时代灵璧审计工作新发展。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以昂扬的斗志,勇于担当的精神,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以赴完成好2018年计划安排的各项审计任务,切实提升审计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计划执行。各股(室、局、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审计任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人员、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办理。各相关审计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围绕审计目标,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三)加强过程控制。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应加强统筹,深入审计一线,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加强廉政、保密、安全等教育,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
(四)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审计处理等行为。坚持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加强廉政、保密和安全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
(五)注重合力推进。面对新时期推进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的思路和观念必须转变,既要突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开展好直接审、使用好内审,又要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协同推进,推进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相融合,让被审计单位人员参与审计,达到加强联系、促进整改的深层次目标,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应,有效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
(六)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风险隐患,注重反映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维护经济发展安全。
灵璧县审计局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表
类别 |
项 目 |
项目
来源 |
审计单位 |
牵头实施股室 |
计划完成时间 |
实施 要求 |
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 |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署定 |
发改委、财政局等 |
行政事业股 |
2018年12月 |
2018年1月开始 |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 |
署定 |
财政局、政府融资平台等 |
局相关股室 |
按审计署要求 |
按审计署要求 |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 |
市定 |
扶贫局、财政局等 |
农保股 |
2018年9月 |
2018年8月开始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
署定 |
住建局、财政局等 |
行政事业股 |
2018年3月 |
2017年11月开始 |
|
资源环境审计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署定 |
游集镇 |
经责局 |
2018年7月 |
2018年6月开始 |
财政
审计 |
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法定 |
财政局等 |
财金股、信息化股、综合股 |
2018年6月 |
2018年4月开始 |
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管审计 |
法定 |
地税局等 |
财金股、信息化股 |
2018年6月 |
2018年4月开始 |
|
县直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
县定 |
县商务局、县房屋征收办 |
财金股、办公室、经责局 |
2018年6月 |
2018年4月开始 |
|
重点事项专项审计调查(简政放权、减税清费等审计事项) |
省定 |
经信委、市监局等 |
行政事业股、经责局、综合股 |
2018年5月 |
2018年3月开始 |
|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审计调查 |
市定 |
财政局、各相关企业等 |
财金股 |
2018年5月 |
2018年3月开始 |
|
经济责任审计 |
县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县定 |
商务局原局长杜京雪,招商局原局长刘兵,农委原主任李友平,环保局原局长任峰,房屋征收办原主任谢方泉,交通管理大队原大队长王敏等6名原任主要领导干部 |
经责局 |
2018年
12月 |
2018年3月开始 |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县定 |
韦集镇原党委书记王伯茂、游集镇原党委书记姬在杰、下楼镇原党委书记张磊、大庙乡原党委书记郑殿武、向阳乡原党委书记侯杰、黄湾镇原党委书记许曙光、尹集镇原党委书记闫超等7名乡镇领导干部 |
经责局 |
2018年
12月 |
2018年3月开始 |
|
公共投资审计 |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审计 |
县定 |
按委托情况确定 |
固投中心 |
2018年11月 |
2018年1月开始 |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价款结算)审计 |
县定 |
按委托情况确定 |
固投中心 |
2018年11月 |
2018年1月开始 |
|
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县定 |
城乡路网PPP项目一期工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PPP项目、钟灵毓秀、金色名郡棚改安置房PPP项目 |
固投中心 |
2018年11月 |
2018年1月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