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9年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贯彻“六个稳”要求,聚焦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好“三大攻坚战”,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灵璧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
2019年,灵璧县审计局要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密切关注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重点关注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政支出绩效、存量资金整合、行政运行成本支出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提高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绩效。
(二)着力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围绕财政、金融、国企国资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密切关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科技创新、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等情况,揭示影响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宏观管理中的作用。
(三)着力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按照分类推进、板块轮动的模式,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统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领导干部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四)着力促进反腐倡廉。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产运营、公共工程建设的审计监督,着力揭示重大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及深层次原因,促进健全完善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审计项目
根据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2019年计划安排5类42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政策落实审计
共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3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灵璧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等,促进政令畅通,发挥实效。
组织方式:行政事业审计股牵头并负责实施,按照省厅季度审计要点具体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19 年安排的所有审计项目都要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全过程跟踪审计。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2.扶贫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照脱贫攻坚任务目标,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揭露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
组织方式: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牵头并负责实施,按照市审计局要求实施灵璧县2019年上半年扶贫情况审计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安排的整改期在2019年的扶贫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9月开始审计,10月上旬结束现场审计,10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并出具综合报告主送县政府,抄送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3.安徽省贫困革命老区产业扶贫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加大贫困革命老区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打赢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重点关注贫困革命老区产业扶贫投入情况,支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情况、扶贫项目绩效以及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牵头统一组织,基建股配合,以“交叉审计”的形式对埇桥区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 2019年3月开始审计,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二)财政审计
共安排县本级财政审计项目5个。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3个。重点事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
4.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减税降费、财政存量资金、重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省统筹投资预算分配管理、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情况。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股统一组织,抽调信息化管理股人员参加,对县财政局组织的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4月开始审计,6月底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5.县直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部门预算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公务支出及公款消费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综合法规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具体实施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3个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专项资金审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审计、县水利局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农村安全饮水专项资金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4月开始,6月底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6.重点事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提高重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及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省统筹投资预算分配管理情况、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及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经责局配合,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实行省市县联动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相关事项及审计内容的统一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作为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内容。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9年2月开始审计,5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联动事项专题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离任审计项目12个。
7.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单位(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落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采购、内部管理、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经责局配合、对灵璧县公安局原局长武晓东任期经责审计实施上下联动审计。
审计时间: 9月底前结束,同时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8.市管干部授权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单位(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落实、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采购、内部管理、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根据市局授权,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实施。对灵璧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总工会主席陈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7月开始审计,9月底前结束,同时,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9.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目标责任制完成、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采购、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监管、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统一组织,有关业务股室实施。对渔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纪元、浍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敏、县城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峰、虞姬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唐锐、冯庙镇原党委书记王健(镇长解德勇)、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孝成、大路乡原党委书记王正新(乡长张浩)、娄庄镇原党委书记晏金两(镇长顾明)、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荣涛、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华等13名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其中:县水利局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统筹安排实施。
审计时间: 2019年4月开始,12月结束。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个,结合县直单位经济责任项目实施审计。
10.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
组织方式:农业和社会保障审计股牵头组织,有关股室配合对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孝成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一并实施。
审计时间:2019年5月-6月。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五)公共投资审计
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11个。
11.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建设程序履行、招投标管理,土地征迁,设备采购,高套定额、高估冒算工程价款以及竣工验收、投资效益等情况。对2018年已竣工验收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价款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努力实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
组织方式: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预计对1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1月至11月。
12.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为目的,重点围绕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以及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等方面,按县政府安排,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组织方式: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中心负责实施,协审机构参与。
审计时间:2019年1月至11月。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上述审计项目,请各股室(局、中心)认真按照要求实施,责任明确到人,实行月调度会制度,与全年各项工作考核挂钩。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审计人员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全力以赴完成好2019年计划安排的各项审计任务,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创新时代灵璧审计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审计处理等行为。严格规范外借人员管理,对借用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机构等人员参与审计的,或需要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审计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坚持文明审计,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和把握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各项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宣传纪律。
(三)强化统筹指导。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的衔接,不同类型审计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结论互认、成果共享,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加大各业务领城审计项目融合力度,避免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多头多次进点,更好发挥监督合力。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四)严格计划执行。各股室局应维护审计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审计项目计划下达后,要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注意平衡工作量,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围绕审计目标,结合审计项目特点和要求,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细化审计重点内容,确保按要求完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于未经审批擅自调整的单位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五)提高审计效率。坚持科技强审,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实现审计一线作业与后台数据分析一体化,实现由现场审计向现场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转变。推广运用“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从严控制现场审计时间,现场审计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个月以内。
类别 |
项 目 |
项目
来源 |
审计单位 |
牵头实施股室 |
计划完成
时间 |
实施 要求 |
政策落实审计 |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
署定 |
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 |
行政事业股 |
2019年12月 |
2019年1月开始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 |
市定 |
县扶贫局、县财政局等 |
农保股 |
2019年10月 |
2019年9月开始 |
|
安徽省贫困革命老区产业扶贫专项审计调查 |
省定 |
按省厅统一安排 |
基建股 |
2019年5月 |
2019年3月开始 |
|
财政
审计 |
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法定 |
县财政局等 |
财金股、信息化股 |
2019年6月 |
2019年4月开始 |
县直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 |
县定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
综合股、行政事业股、农保股 |
2019年6月 |
2019年4月开始 |
|
重点事项审计调查 |
省定 |
县交通局 |
经责局 |
2019年5月 |
2019年2月开始 |
|
类别 |
项 目 |
项目 来源 |
审计单位 |
牵头实施股室 |
计划完成
时间 |
实施 要求 |
经济责任审计 |
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市定 |
县公安局原局长武晓东 |
经责局 |
2019年
9月 |
2019年7月开始 |
市管干部授权经济责任审计 |
市定 |
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总工会主席陈虎 |
经责局 |
2019年
9月 |
2019年7月开始 |
|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县定 |
渔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纪元、浍沟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敏、虞姬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唐锐、冯庙镇原党委书记王健(镇长解德勇)、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孝成、大路乡原党委书记王正新(乡长张浩)、娄庄镇原党委书记晏金两(镇长顾明)、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荣涛、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华等13名领导干部
|
经责局 |
2019年
12月 |
2019年4月开始 |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市定 |
县水利局 |
农保股 |
2019年6月 |
2019年5月开始 |
类别 |
项 目 |
项目
来源 |
审计单位 |
牵头实施股室 |
计划完成
时间 |
实施 要求 |
公共投资审计 |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价款结算、竣工决算审计 |
县定 |
按委托情况确定 |
固投中心 |
2019年11月 |
2019年1月开始 |
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县定 |
按政府安排确定 |
固投中心 |
2019年11月 |
2019年1月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