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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章来源:灵璧县信息公开网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7-11 00:00 责任编辑: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 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3

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4

第二章  规划目标. 7

第一节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7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8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9

第一节  调整原则. 9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第三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2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5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15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15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19

第一节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19

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20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1

第四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23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5

第一节  基础生态用地规模与布局. 25

第二节  生态屏障建设安排. 25

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措施. 26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7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32

第一节  土地整治规划目标. 32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32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32

第四节  土地整治实施保障. 33

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5

第一节  土地利用管制要求. 35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35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0

第一节  行政措施. 40

第二节  经济措施. 41

第三节  技术措施. 42

第四节  社会措施. 43

第十一章  附则. 44

附表. 45


   

灵璧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位于东经117°17′—117°44′、北纬33°18′—34°02′之间,县境东临泗县,西连埇桥区,南接固镇、五河两县,北与铜山县、睢宁县接壤。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统筹各业、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划和技术文件,编制《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灵璧县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调控要求,综合确定土地利用方针目标和调控指标,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区内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利用分区并明确各区管制规则,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范围为灵璧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125.1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2005年灵璧县土地总面积212513.25公顷。其中:农用地17023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11%;建设用地3160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7%;其他土地10670.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2%

一、农用地

2005年末,全县耕地144160.8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4.69%;园地3156.6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85%;林地4105.6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41%;其他农用地18810.2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1.05%

二、建设用地

2005年末,全县城乡建设用地26751.3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4.63%;交通水利用地4487.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20%;其他建设用地370.1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7%

三、其他土地

2005年末,全县水域6863.60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64.32% 自然保留地3807.1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35.68%

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一、土地利用现状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较高

全县已利用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4.98%,后备资源主要为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开发成本高,开垦不当容易引起土地退化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

(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用地的91.81%。其中城镇人均用地75.96平方米,与当前全国平均城镇化水平不匹配。

(三)农村居民点占地过大,集约程度较低

全县农村居民点普遍存在占地超标现象,且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250.29平方米,存在大量空心村,土地浪费严重,通过村庄整治增加耕地潜力较大。

二、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一)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

灵璧县地处淮北大平原,目前全县土地利用率较高,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逐年增大,村庄整理潜力大,但是资金缺乏,后备资源主要为自然保留地中的裸地,不宜开发。

(二)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

随着灵璧县经济的发展,人口的逐年增加,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但上轮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较小;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增多,农村居民点空心村较多,城乡建设用地供求关系不合理。

(三)大量矿山资源的开采,导致生态的破坏

全县矿产资源的大量开发,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耕地破坏。尤其是灵壁石的开采为零星、分散、间断性开采,导致生态破坏,复垦难度大,复垦措施不到位,复垦率较低。

三、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

一是城镇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部分耕地;二是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业结构调整将转用部分耕地,同时县域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灵璧县是中国灵璧奇石文化之城,以发展加工业和商贸为主的宿州市域次中心城市,城镇建设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三)土地生态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规划期间,灵璧县人口的增加、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都会给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土地生态环境将面临严峻考验。

(四)城郊结合部用地管理压力大

随着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城郊结合部是重点用地的地方,由于受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的限制出现了很多小产权房,给土地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一)随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和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部署,围绕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政策力度会进一步加大,将为灵璧县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中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和市委、市政府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

(三)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省委省政府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灵璧县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地方经济实力的增强,是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坚实保障。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主要目标

一、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果树基地建设;二是实施杨树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速品种改良,搞好防虫防病等工作;三是重点实施渔沟镇等9个乡(镇)山脚坡地的退耕还林,营造水土保持林。四是对宜林荒山营造防护林,建设绿水青山的新灵璧。

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

落实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以供应引导需求,首先保障中心城区所需用地及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兼顾其他用地需求。

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

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923.74公顷,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143385.68公顷;

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22972.51公顷以上,建设标准农田7000.00公顷。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690.2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7531.8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166.73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118.20平方米。

四、严格控制新增占用

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76.7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1172.4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923.74公顷以内。

五、履行补充耕地义务

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923.74公顷。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  调整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

二、力求土地利用的最佳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的原则。

三、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灵璧县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用地次序的原则。

四、体现土地利用的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微观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五、兼顾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与空间布局调整相结合原则。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总体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灵璧县农用地净减少326.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复垦增加195.57公顷,其他土地开发增加740.6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172.48公顷,灾毁90.00公顷。到2020年末,全县农用地总面积169907.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95%,比2005年下降0.16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建设用地净增加1081.1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1172.4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其他土地104.25公顷;复垦为农用地195.57公顷。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2690.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38%,比2005年上升0.51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土地净减少754.91公顷,其中耕地灾毁增加9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04.25公顷,土地开发减少740.66公顷。到2020年末,全县其他土地面积9915.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7%,比2005年下降0.35个百分点。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县耕地面积净减少775.21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210.00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25.30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97.00公顷,其他土地开发增加591.44公顷;调整为林地28.41公顷,调整为其他农用地656.8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923.74公顷,灾毁减少90.00公顷。到2020年末,全县耕地面积为143385.6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4.39%,比2005年下降0.29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园地面积净减少42.17公顷,其中调整为耕地12.17公顷,调整为其他农用地2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0.00公顷。到2020年末,园地面积为3114.4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83%,比2005年下降0.02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林地面积净增加178.41公顷,其中耕地调整为林地28.41公顷,其他农用地整理增加50.00公顷,其他土地开发增加100.00公顷。到2020年末,林地面积为4284.0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52%,比2005年上升0.11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净增加312.72公顷,其中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656.80公顷,园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20.00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13.63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59.64公顷,其他土地开发增加49.22公顷;调整为耕地197.83公顷,调整为林地50.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238.74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9122.9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1.25%,比2005年上升0.20个百分点。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净增加780.4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41.40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160.72公顷,占用其他土地73.90公顷;整理复垦为耕地122.30公顷,整理复垦为其他农用地73.27公顷。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531.8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4.22%,比2005年下降0.41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净增加226.3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124.34公顷,占用园地10.00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75.97公顷,占用其他土地16.08公顷。到2020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4713.9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42%,比2005年上升0.22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74.3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8.00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2.05公顷,占用其他土地14.27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44.5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36%,比2005年上升了0.19个百分点。

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净减少754.91公顷,其中开发为耕地591.44公顷,开发为林地100.00公顷,开发为其他农用地49.2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04.25公顷;耕地灾毁增加90.00公顷。到2020年末,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052.26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30.78%,比2005年下降4.90个百分点。

规划期间,全县水域土地面积没有变化。

第三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一、城镇体系布局

规划期内,灵璧县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将采用一个中心、两条轴线、三个重点的发展模式,形成以县城为中心,沿交通干线为轴线发展的空间结构。

一个中心:县域中心城镇灵城镇。指中心城区,通过功能强化和政策扶持,形成区域经济的增长极核,起到核心带动作用。

两条轴线:沿灵双灵固公路主轴线,沿宿泗公路次轴线。以促进劳动力转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为手段,积极有序地引导城乡居民点合理集聚,促进乡村工业向重点乡(镇)空间集中。

三个重点:指渔沟镇、冯庙镇、尹集镇,重点发展食品加工业、建材业等。

二、基础设施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提高道路的通达深度,逐步提高路面等级,加快各级路网衔接进度,增强网络功能,以宿淮铁路、泗许高速公路、灵双路、灵固路为主骨架,区内形成南北大循环、乡(镇)村之间小循环的路网结构。

三、基本农田布局

调出规划城镇村发展区域内的现有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重点调减灵城镇、虞姬乡、禅堂乡等乡(镇)基本农田,并在其他乡(镇)适当补划基本农田,确保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四、生态安全布局

规划期间,全县构建以四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布局,具体为:

(一)灵北果桑经济区

主要包括下楼、朝阳、高楼、渔沟四个镇。依托现有的园艺场、胡桑基地,大力发展果桑经济,并积极引进苏北的稻田藕农业模式,在下楼镇和朝阳镇北部发展无公害白莲藕生产基地。

(二)灵璧县低山残丘生态保护区

主要范围是朝阳、渔沟、浍沟、朱集、尤集、下楼境内的低山残丘分布区域,亦包括灵城附近的山丘地带。重点是:加强荒山植被绿化和经果林建设,开发牧草种植,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大对灵璧石资源的集约性开发和保护,做好各石灰石矿山和奇石开采区的整治和复垦,严防水土流失和生态质量退化。

(三)灵北黄泛冲击平原经济区

包括汴河以北、低山残丘生态保护区以南的所有区域。重点是发展传统的农业和生态农业,搞好粮食安全生产和现代生态农业的开发。

(四)奎濉河流域生态防护区

主要指奎濉河两岸区域,根据区域的生态特征,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和速生林建设,逐步缩减粮食和蔬菜的种植面积,提高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减轻因污染富集给沿岸居民的污染危害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一、守住耕地红线

严格将上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负总责。各乡(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方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3385.68公顷。

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规划期间,全县因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和自然灾毁共减少耕地1698.9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923.74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控制在685.21公顷;预计灾毁破坏耕地90.00公顷。

三、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规划期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923.74公顷。其中,开发其他土地844.91公顷,补充耕地591.44公顷;复垦废弃地156.64公顷,补充耕地97.00公顷;整理农村居民点38.93公顷,补充耕地25.30公顷;整理农用地7000.00公顷,补充耕地210.00公顷。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一、稳定基本农田数量

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22972.51公顷以上。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在上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基础上,适当调减灵城镇和杨疃镇、禅堂乡、下楼镇、渔沟镇、虞姬乡等重点发展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城镇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以及适宜建设发展的优势部位原则上不布局基本农田,同时适当调增其他建设用地较少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三、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规划期间,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标准农田7000.00公顷

四、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要严把用地预审关,充分论证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五、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一)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全面保护全县所有耕地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良田。规划期内,安排为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在按规划使用之前,应予以保护,严禁撂荒和改变用途。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制度。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应及时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二)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

全面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层层分解下达,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设立保护标志等工作,强化保护措施和责任。

(三)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与耕地保护协调发展

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和地力的前提下,利用部分不宜种植粮食作物的农田,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规模、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允许占用部分低洼劣质耕地发展水面养殖业。

(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实施新汴河、唐河、新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提高沟河及农田排涝能力,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水库灌区配套工程,建设新汴河灌区及配套工程,推进小型河灌区工程建设,加强塘坝改造,建设一批井灌工程,使全县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迈上新台阶,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90%

(五)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并结合县域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耕地比重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乡(镇),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经费安排方面予以倾斜,加大投入,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推动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第一节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一、合理增加城镇用地

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引导人口向县城和重点镇集中,促进城镇集聚建设,适当增加城镇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全县城镇用地增加1092.28公顷,其中,新增城镇用地885.62公顷,随着城镇的扩张,农村居民点转化为城镇用地206.66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83.81公顷以内。

二、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

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经过15年的努力,使全县农村达到经济社会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群众生活安康、乡风民风文明、公共服务配套、村务管理民主、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规划期间,新农村建设安排新增用地50.00公顷,整理农村居民点38.93公顷,转换为城镇用地206.66公顷。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24365.10公顷以内。

三、适度控制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适度控制建设项目单独选址。优先保障环保、能源、重点矿产开发等项目用地,加大废弃工矿用地复垦力度。规划期内,新增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0.40公顷,复垦废弃工矿156.64公顷,到2020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82.92公顷以内

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一、交通运输项目

规划期间,灵璧县交通运输将在以县城为中心,以省道为主骨架,以县乡道为支线的基本网络基础上,构建县域交通主骨架,把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改善路况,提高技术等级作为主攻方向,形成畅、洁、绿、美等级结构配置合理,桥涵和交通附属设施完善,对外交通便捷的公路网。规划期间,安排新增交通运输用地191.06公顷,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有:宿淮铁路、泗许高速公路、徐明高速公路、泗许高速公路灵璧连接线、泗许高速灵城北出口接线、徐明高速渔沟连接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客运管理站建设用地、S201改扩建、S303改扩建、S302改扩建、S329改扩建、X042改扩建、X046改扩建、X056改扩建、X059改扩建、X041改扩建、X044改扩建、X045改扩建、X047改扩建、X058改扩建等。

二、水利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加大对灵璧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防洪、除涝、抗旱工程体系。规划期间,安排新增水利用地35.33公顷,其中,建设重点项目有:新汴河河道疏浚工程、唐河河道疏浚工程、新河河道疏浚工程、闫河河道疏浚工程、沱河河道疏浚工程、北沱河河道疏浚工程、新杨河河道疏浚工程、老虹灵沟河道疏浚工程、三渠沟河道疏浚工程、潼河河道疏浚工程、洪山截水沟河道疏浚工程等。

三、旅游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将灵璧建成中国旅游强县,宿州市重要的旅游卫星城,努力将灵璧县旅游业培育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规划期间,安排旅游用地71.30公顷,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有:虞姬楚汉文化公园旅游区、垓下古战场遗址公园、钟馗文化园景区、九顶山休闲度假旅游区、霸王城遗址旅游区、朝阳生态旅游区、青眉山古战场遗址观光旅游区、虞姬乡蒋庙新石器时代遗址景点等。

四、能源建设项目

规划期间,安排能源用地20.40公顷。重点建设浍沟220KV变电所、郑楼110KV变电所、灵北110KV变电所、梁集35KV变电所、城南35KV变电所、城西35KV变电所、城东35KV变电所、朝阳35KV变电所、下楼35KV变电所、南开发区35KV变电所、北开发区35KV变电所、长集35KV变电所等变电所、高速出口南加油站、高速出口北加油站、灵城镇罗田加油站、娄庄镇余桥加油站。规划期间,灵璧县共规划新建加油站52座,其中一级站6座,二级站31座,三级站15;规划新建加油点14座。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一、分区目的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

二、分区类型

按照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与划定要求,将全县建设用地划分为以下三个管制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三、分区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是指规划中确定的,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也是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允许建设区规模为27531.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6%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是指规划中确定的,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规划期间,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3848.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1%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是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土地。规划期间,限制建设区规模为18113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23%

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一、中心城区功能定位

中国灵璧奇石文化之城,以发展加工和商贸为主的宿州市域次中心城市。

二、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2005年,灵璧县中心城区用地规模为1295.24公顷。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0.17万人,建设用地规模达到2016.79公顷,人均用地100.00平方米。

三、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确定为:东进西拓,南连北扩。近期,城市用地拓展依托现状建成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区域向外拓展,用地发展主方向:依托北部政务区向北,依托灵璧工业园区向南发展。远期,重点沿建设路向北发展,向东沿解放路发展轴适当拓展空间,以完善城市结构,形成良好的多组团的城市形态。

四、中心城区用地管制

根据中心城区在用地管制方面的差异,扩展边界范围内分成三个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

(一)允许建设区

是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规划期间,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规模为2016.79公顷。

(二)有条件建设区

是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规划期间,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为3073.21公顷。

(三)限制建设区

是指中心城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规划期间,中心城区限制建设区规模为6122.97公顷。


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基础生态用地规模与布局

加强奎濉河两岸区域等主要流域进行水源涵养林建设,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按要求进行环境工程的建设,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保护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厂建设。规划期间安排环保用地15公顷。

第二节  生态屏障建设安排

一、集镇村绿化工程

规划期间,对部分低产村片林进行改造,以建成优质高效的经果林基地和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公共绿地人均面积达到3平方米,街道两旁按有关规定合理绿化;农村居民点周围宜林空地都栽上树木或种上花草,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二、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规划期间,全县建设杨树疏透型农田防护林体系,网络最大不超过20公顷。在建设高标准带、网、片有机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的同时,增加全县林木资源和森林覆盖率。

三、绿色长廊工程

以铁路、公路和大中型河渠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与公路、河渠等级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于一体的绿色长廊。

四、荒山荒坡绿化工程

全县共有大小山头144座,面积746.00公顷,现有6-25°坡耕地面积8330.00公顷。规划期间,计划完成荒山荒坡改造3333.00公顷,荒山绿化1733.00公顷。

第三节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措施

一、技术保障措施

(一)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

(二)突出重点,统筹治理

(三)坚持依靠科技进步

二、行政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环境保护政府负责制

(二)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制度

(三)完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合作与协调

(四)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五)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三、依法管理措施

(一)坚持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二)加快地方立法

(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四)稳定和完善有关政策

(五)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为强化土地利用管理,将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土地用途区,并制定各土地用途区的管制规则,以实行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和引导。按照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管制规则相对一致性的原则,根据灵璧县不同区域土地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六个土地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125691.8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59.15%,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2972.51公顷,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娄庄镇、杨疃镇和韦集镇相对较多。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四)《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多划了4000.00公顷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

二、一般农地区

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34773.04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6.36%,主要分布在灵城镇、渔沟镇、各集镇和中心村周边,以及省道和县道两侧。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三、林业用地区

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7979.5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75%,各个乡(镇)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26848.91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2.63%,主要分布在灵城镇和各个乡(镇)集镇所在地。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

(二)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五、独立工矿区

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682.92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32%,主要分布在灵城镇、渔沟镇、韦集镇、黄湾镇、尤集镇。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1084.42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51%,主要分布在韦集镇、娄庄镇、灵城镇、朝阳镇、尹集镇和虞姬乡。

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一节  土地整治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923.74公顷。整理农用地7000.00公顷,补充耕地210.00公顷;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38.93公顷,补充耕地25.30公顷;复垦土地156.64公顷,补充耕地97.00公顷;开发土地844.91公顷,补充耕地591.44公顷。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规划期间重点项目有:韦集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投资规模3200万元,新增耕地136.00公顷,建设年限2015-2016年;杨疃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投资规模3200万元,新增耕地15.002公顷,建设年限2016-2018年;向阳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投资规模3000万元,新增耕地80.00公顷,建设年限2012-2014年;浍沟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投资规模3000.00万元,新增耕地78.00公顷,建设年限2009-2011年;禅堂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投资规模2700万元,新增耕地64.00公顷,建设年限2019-2020年;大路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投资规模2600万元,新增耕地54.00公顷,建设年限2007-2009年。

第三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一、拆旧区

主要分布在韦集镇、黄湾镇、娄庄镇、浍沟镇、尤集镇、高楼镇、向阳乡、朱集乡、大路乡、大庙乡,规模3500.00公顷

二、安置区

主要分布在韦集镇、黄湾镇、娄庄镇、浍沟镇、尤集镇、高楼镇、向阳乡、朱集乡、大路乡、大庙乡,规模1645.00公顷。

三、建新区

主要布局在灵城镇、渔沟镇、下楼镇、杨疃镇、尹集镇、朝阳镇、冯庙镇、虞姬乡,规模1855.00公顷。

第四节  土地整治实施保障

一、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来源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机制。提高政府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收益、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等新增收入用于耕地开垦的比例,并适度争取上级投资向基本农田整理、荒山荒坡改造区域倾斜。同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

二、土地整治实施的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目标管理,监督考核,认真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三)广泛宣传,公众参与,加大规划实施透明度,提高工程质量。

(四)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加强权属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五)制定优惠政策,合理引入社会资金。坚持谁开发整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增耕地可归谁使用,并允许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有偿流转。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灵璧县土地开发整理开展的实际情况,学习先进经验,制定并完善全县土地开发整理有关政策,做到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七)加强全县土地开展整理规划的法律监督力度,做到有法必依。

(八)加强法律措施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中的作用,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向法律化方向发展。


第九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土地利用管制要求

乡级规划应遵循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在本规划下达的相关控制指标范围内编制,建设用地增量和总规模不得突破相关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均不得低于相关指标,土地用途分区应与本规划衔接。

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一、灵城镇

灵城镇是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重点保障城镇和工业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6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94.5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2744.99公顷,镇区规模不超过1795.96公顷。

二、渔沟镇

渔沟镇以盛产灵璧奇石闻名,是安徽省优秀旅游镇,重点保障城镇和奇石公园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95.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464.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627.64公顷,镇区规模不超过200.00公顷。

三、下楼镇

下楼镇是灵璧县北大门,是苏、皖两省四县的结合部,重点保障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120.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44.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736.52公顷,镇区规模不超过100.00公顷。

四、杨疃镇

杨疃镇是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是工贸型城镇,重点保障城镇和工业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767.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537.0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821.33公顷,镇区规模不超过100.00公顷。

五、尹集镇

尹集镇是灵璧县重点镇,是工贸型城镇,大力发展食品加工和建材业,重点保障城镇和工业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61.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13.7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569.04公顷,镇区规模不超过105.00公顷。

六、朝阳镇

朝阳镇是工贸型城镇,以矿石开采和地方建材及木材工业为主,重点保障城镇和工业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448.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400.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492.25公顷,镇区规模不超过150.00公顷。

七、冯庙镇

冯庙镇是工贸型城镇,以食品加工和建材业为主,重点保障城镇和工业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246.3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46.7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484.56公顷,镇区规模不超过150.00公顷。

八、虞姬乡

虞姬乡是中心城镇组成部分,重点保障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14.1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513.2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419.89公顷。

九、韦集镇

韦集镇是旅游型城镇,以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业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效农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994.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15.4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434.25公顷。

十、黄湾镇

黄湾镇是商贸型城镇,以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业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效农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870.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900.9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454.01公顷。

十一、娄庄镇

娄庄镇以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业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效农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486.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95.2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2215.85公顷

十二、浍沟镇

浍沟镇是工贸型城镇,以发展食品加工、建材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33.6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23.9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003.44公顷。

十三、尤集镇

尤集镇是工贸型城镇,以矿石开采和地方建材及木材工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81.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54.0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076.21公顷

十四、高楼镇

高楼镇是工贸型城镇,以矿石开采和地方建材及木材工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53.1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110.4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271.80公顷。

十五、向阳乡

向阳乡是工贸型城镇,以发展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业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高效农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379.5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253.4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356.21公顷。

十六、朱集乡

朱集乡是工贸型城镇,以矿石开采和地方建材及木材工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26.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01.9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123.74公顷

十七、大路乡

大路乡是工贸型城镇,以发展食品加工、建材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181.9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66.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693.51公顷。

十八、大庙乡

大庙乡是农村集散型城镇,以发展食品加工、建材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00.1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23.1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961.80公顷。

十九、禅堂乡

禅堂乡是农村集散型城镇,以发展食品加工、建材业为主。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55.9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12.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044.80公顷。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行政措施

一、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后,县、乡两级政府都要把规划实施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土地利用目标,把土地规划实施目标的落实情况纳入政绩考核之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状中,更要把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等主要目标作为工作业绩的硬指标进行考核。通过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强化各级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意识。

二、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阶段性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等规模。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的计划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逐步将存量土地供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实现土地利用计划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的作用。

三、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完善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引导建设项目按规划用途用地。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一律停止供地,对设计方案不合理、占用耕地过多、占地规模过大、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准或批准立项,不得通过用地预审,不得批准供地。

四、建立规划衔接联动机制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联动机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和衔接,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二节  经济措施

一、拓宽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来源

积极争取国家、省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建立地方土地开发整理基金,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在保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础上,坚持土地开发整理与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安置的有机结合,争取各类涉农资金的捆绑使用,谋求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探索开放性开发整理、经营性开发整理和股份制开发整理方式,吸引社会投入和农户投资投劳,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市场化。

二、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机制

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式,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有序流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出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对提高容积率、建标准厂房、追加投资不增加用地的,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节  技术措施

一、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制度,利用“3S”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

二、建立一套符合灵璧县实际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三、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制度

及时将全县基本农田布局、地块、位置、数量等相关信息汇总,建成全县基本农田数据库,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及质量变化进行动态监测。

四、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要加大各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管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四节  社会措施

一、完善规划实施公示制度

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并监督规划实施。因国家需要不可抗拒修改规划的,要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听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加大土地规划宣传力度

通过报刊、媒体等形式,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以及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提高社会各界按规划用地的意识,自觉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三、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库,不定期召开专家会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议,及时调整规划实施方案和对策措施,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成果内容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规划图件组成。经批准后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解释权

本规划由灵璧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生效日期

本规划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宿州市灵璧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并从批准之日起组织实施。

四、规划的调整与修改

本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变化,按规定的程序调整和修改,使规划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其作用。


附表

附表一  灵璧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2005

2010

2020

指标      属性

耕地保有量

144160.89

143911.33

143385.68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23970.00

122972.51

122972.51

约束性

园地

3156.63

3129.23

3114.46

预期性

林地

4105.67

4183.24

4284.08

预期性

牧草地

0.00

0.00

0.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31609.09

31959.39

32690.25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6751.38

26989.53

27531.83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190.69

2456.83

3166.73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396.35

1276.73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52.31

1172.48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90.75

923.74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290.75

923.74

约束性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4.44

118.20

约束性


附表二  灵璧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2005

比例

2010

比例

2020

比例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土地总面积

212513.25

100.00

212513.25

100.00

212513.25

100.00

0.00

农用地

  

170233.39

80.10

170110.48

80.05

169907.14

79.95

-326.25

   

144160.89

67.84

143911.33

67.72

143385.68

67.47

-775.21

   

3156.63

1.49

3129.23

1.47

3114.46

1.47

-42.17

   

4105.67

1.93

4183.24

1.97

4284.08

2.02

178.4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地

18810.20

8.85

18886.68

8.89

19122.92

9.00

312.72

建设用地

   

31609.09

14.87

31958.83

15.04

32690.25

15.38

1081.16

城乡建设用地

    

26751.38

12.59

26988.97

12.70

27531.83

12.96

780.45

   

1391.53

0.65

1692.28

0.80

2483.81

1.17

1092.28

采矿用地

667.16

0.31

621.35

0.29

510.92

0.24

-156.2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32.00

0.07

143.20

0.07

172.00

0.08

40.00

农村居民点

24560.69

11.56

24532.14

11.54

24365.10

11.47

-195.59

交通水利用地

4487.52

2.11

4588.90

2.16

4713.91

2.22

226.39

其他建设用地

370.19

0.17

380.96

0.18

444.51

0.21

74.32

其他土地

   

10670.77

5.02

10443.94

4.91

9915.86

4.67

-754.91

水域

6863.60

3.23

6863.60

3.23

6863.60

3.23

0.00

自然保留地

3807.17

1.79

3580.34

1.68

3052.26

1.44

-754.91


附表三  灵璧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乡(镇)

名称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村

建设用地区

独立

工矿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林业

用地区

灵城镇

4900.56

4632.67

2807.40

97.28

138.65

24.47

渔沟镇

5585.29

2097.87

1529.13

98.51

0.00

416.54

杨疃镇

9747.92

3052.17

1782.04

39.29

0.00

592.46

尹集镇

6351.16

1818.95

1552.53

16.51

327.19

446.54

朝阳镇

7564.50

2134.40

1480.62

11.63

435.18

518.51

冯庙镇

6282.70

1900.07

1455.80

28.76

0.00

463.12

虞姬乡

4613.08

1830.48

1389.28

30.61

34.29

348.36

韦集镇

9214.78

1763.66

1433.15

1.10

53.31

526.15

黄湾镇

9097.73

1725.59

1373.12

80.89

0.00

575.92

娄庄镇

15633.48

2742.04

2166.14

49.71

95.80

721.13

浍沟镇

4112.89

1030.77

978.34

25.10

0.00

393.57

尤集镇

4654.79

1563.33

1036.63

39.58

0.00

310.07

高楼镇

5223.41

1346.87

1246.65

25.15

0.00

422.03

下楼镇

7200.09

2011.77

1525.32

51.51

0.00

304.11

向阳乡

7413.81

1695.26

1343.36

12.85

0.00

377.85

朱集乡

4805.90

1019.22

1105.31

18.43

0.00

307.59

大路乡

3236.69

706.63

654.17

39.34

0.00

255.68

大庙乡

3805.43

743.46

953.98

7.82

0.00

442.71

禅堂乡

6247.67

957.80

1035.95

8.85

0.00

532.72

合计

125691.87

34773.04

26848.91

682.92

1084.42

7979.57


附表四  灵璧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

开发

减少

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规划近期

144160.89

290.75

90.00

27.97

172.78

540.31

290.75

20.00

229.56

-249.56

143911.33

规划期

144160.89

923.74

210.00

122.30

591.44

1698.95

923.74

90.00

685.21

-775.21

143385.68

年均增减

61.58

14.00

8.15

39.43

113.26

61.58

6.00

45.68

-51.68


附表五  灵璧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1.能源

高速出口南加油站

新建

2010-2020

2.00

2.00

2.00

灵城镇

高速北出口加油站

新建

2010-2020

2.00

2.00

2.00

禅堂乡

灵城镇罗田加油站

新建

2010-2020

0.40

0.40

0.40

灵城镇

娄庄镇余桥加油站

新建

2010-2020

0.20

0.20

0.20

娄庄镇

其他33座加油站

新建

2010-2020

8.60

8.60

8.60

全县

2.交通

泗许高速公路

新增

2010-2020

10.00

10.00

10.00

杨疃镇、禅堂乡、灵城镇、虞姬乡

明徐高速公路

新增

2010-2020

10.00

10.00

10.00

朝阳镇、渔沟镇、高楼镇、大庙乡、冯庙镇

宿淮铁路

新增

2010-2020

10.00

10.00

10.00

杨疃镇、灵城镇、虞姬乡

泗许高速公路连接线

新增

2010-2020

28.32

28.32

28.32

灵城镇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2、交通

泗许高速灵城北出口接线

扩建

2010-2020

12.00

12.00

12.00

灵城镇

明徐高速渔沟连接线

新建

2010-2020

19.43

19.43

19.43

渔沟镇

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新建

2010-2020

6.60

6.60

1.00

各个乡(镇)

客运管理站建设

新建

2010-2020

13.30

13.30

1.49

各个乡(镇)

S201

扩建(改建)

2010-2020

15.96

11.36

1.00

下楼镇、尤集镇、朱集乡、尹集镇、杨疃镇、灵城镇、黄湾镇

S303

改建

2016-2018

6.31

6.31

1.00

虞姬镇、灵城镇、娄庄镇

S302

扩建(改建)

2010-2020

9.66

9.66

1.00

大庙乡、大路乡、浍沟镇、尹集镇

S329

扩建(改建)

2010-2020

0.35

0.35

1.00

韦集镇

X042

扩建(改建)

2010-2020

2.08

2.08

1.00

朝阳镇、渔沟镇、大路乡、冯庙镇、杨疃镇、禅堂镇、

续前表

续前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2.交通

X046

扩建(改建)

2010-2020

1.57

1.57

1.00

灵城镇、向阳乡、韦集镇

X056

改建

2011-2013

4.75

4.75

1.00

冯庙镇、大路乡、渔沟镇、尤集镇

X059

扩建(改建)

2010-2020

0.10

0.10

0.10

大庙乡、大路乡

X041

扩建(改建)

2010-2020

6.13

6.13

1.00

下楼镇、朝阳镇

X044

扩建(改建)

2010-2020

6.13

6.13

1.00

高楼镇、大庙乡、冯庙镇、虞姬乡

X045

扩建(改建)

2010-2020

6.13

6.13

1.00

娄庄镇

X047

扩建(改建)

2010-2020

6.13

6.13

1.00

渔沟镇、禅堂乡

X058

扩建(改建)

2010-2020

6.11

6.11

1.00

韦集镇、黄湾镇、娄庄镇、向阳乡

大外环路

新建

2010-2020

10.00

10.00

10.00

灵城镇

宿州港

新建

2010-2020

13.86

13.86

0.00

灵城镇

续前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3.水利

新汴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06-2015

0.86

0.86

0.50

杨疃、娄庄、灵城、向阳、虞姬

唐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06-2015

6.90

6.90

1.00

尹集、禅堂、虞姬

新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06-2015

3.23

3.23

1.00

尹集、禅堂、虞姬、杨疃

闫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06-2015

1.02

1.02

0.50

禅堂、虞姬、灵城、杨疃

沱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06-2015

5.15

5.15

1.00

娄庄、黄湾、韦集

北沱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06-2015

7.21

5.21

1.90

娄庄、灵城、黄湾、向阳、韦集

新杨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16-2020

1.59

1.59

1.00

下楼、尤集、朱集

老虹灵沟河道疏浚

新建

2016-2020

2.41

2.41

1.00

大路、大庙、冯庙

三渠沟河道疏浚

新建

2016-2020

0.78

0.78

0.50

朝阳、渔沟、浍沟、大路

潼河河道疏浚

新建

2016-2020

2.04

2.04

0.80

高楼

续前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3.水利

洪山截水沟河道疏浚

新建

2009-2020

1.14

1.14

0.50

下楼、尤集

淮水北调

新建

2011-2020

3.00

3.00

0.00

——

洼地治理

新建

2011-2020

0.00

0.00

0.00

——

中型水闸加固

新建

2011-2020

2.00

2.00

0.30

——

4.电力

浍沟220KV变电所

新建

2017-2018

3.50

3.50

1.70

浍沟镇

郑楼110KV变电所

新建

2010-2011

0.70

0.70

0.70

渔沟镇

朝阳35KV变电所

新建

2016-2020

0.40

0.40

0.40

朝阳镇

下楼35KV变电所

新建

2016-2020

0.50

0.50

0.50

下楼镇

梁集35KV变电所

新建

2010-2011

0.30

0.30

0.30

渔沟镇

城南35KV变电所

新建

2010-2011

0.30

0.30

0.30

虞姬乡

城西35KV变电所

新建

2013-2014

0.30

0.30

0.30

灵城镇

城东35KV变电所

新建

2014-2015

0.30

0.30

0.30

虞姬乡

续前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4.电力

南开发区35KV变电所

新建

2017-2018

0.30

0.30

0.30

灵城镇

北开发区35KV变电所

新建

2010-2018

0.30

0.30

0.30

灵城镇

长集35KV变电所

新建

2016-2020

0.30

0.30

0.30

长集村

5.旅游

虞姬楚汉文化公园旅游区

改建、扩建

2006-2020

126.00

10.00

7.00

虞姬乡虞姬村

垓下古战场遗址公园

新建

2006-2020

2000.00

17.10

15.80

韦集镇城后等3个自然村

灵璧文化活动中心

新建

2009-2010

0.70

0.70

0.70

政务新区

灵璧县历史文化博物馆

新建

2006-2010

0.50

0.50

0.50

政务新区

钟馗文化园景区

新建

2011-2010

20.00

5.00

4.00

凤凰山、小红山、

九顶山休闲度假旅游区

新建

2006-2020

312.00

10.00

7.00

九顶山、九顶水库等

霸王城遗址旅游区

新建

2011-2020

127.00

7.00

5.00

尹集镇原霸王城遗址地

朝阳生态旅游区

新建

2006-2020

154.00

7.00

6.00

朝阳镇内园艺场

续前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乡(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耕地

5.旅游

青眉山古战场遗址观光旅游区

新建

2006-2020

13.00

10.00

7.00

娄庄镇原青眉山古战场遗址

虞姬乡蒋庙新石器时代遗址景点

新建

2006-2020

4.00

4.00

3.00

虞姬乡三山蒋庙

6.环保

灵城镇等垃圾填埋场

新建

2011-2020

7.50

7.50

4.30

全县

灵城镇等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1-2021

7.50

7.50

3.90

全县

7.单独选址

正鑫水泥熟料生产项目

新建

2011-2020

5.00

5.00

4.60

渔沟镇

灵璧县殡仪馆

新建

2011-2015

1.50

1.50

1.00

杨疃镇

灵璧县社会公墓

新建

2011-2015

1.52

1.52

1.00

灵城镇


附表六  灵璧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镇)      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保有量

园地

林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规划近期

规划期内

灵城镇

4794.54

6068

9.55

13.14

3418.41

2744.99

1730.17

164.68

622.47

571.64

450.37

82.79

渔沟镇

5464.45

6595.33

162.58

223.63

1869.23

1627.64

182.38

60.86

115.87

96.08

75.69

40.27

杨疃镇

9537.02

10767.1

231.24

318.08

2157.37

1821.33

89.28

26.40

62.47

65.56

51.65

60.1

尹集镇

6213.75

7261.43

174.29

239.74

1858.53

1569.04

67.8

21.53

51.41

47.22

37.2

46.54

朝阳镇

7400.84

8448.11

202.38

278.38

1767.57

1492.25

79.73

23.90

37.64

36.4

28.68

51.13

冯庙镇

6146.78

7246.32

180.76

248.64

1758.46

1484.56

83.47

23.15

32.98

30.29

23.86

46.49

虞姬乡

4513.28

5614.13

135.97

187.03

1681.86

1419.89

63.07

22.34

155.38

142.69

112.42

40.18

韦集镇

9015.42

9994.11

205.36

282.48

1698.87

1434.25

85.02

2.75

10.88

9.99

7.87

58.03

黄湾镇

8900.9

9870.83

224.78

309.2

1722.27

1454.01

72.53

2.54

8.7

8

6.3

57.55

娄庄镇

15495.25

16486.72

281.46

387.16

2624.67

2215.85

92.13

2.56

15.3

14.05

11.07

83.12

浍沟镇

4023.9

5033.61

153.61

211.3

1188.57

1003.44

68.6

2.45

6.82

6.26

4.93

38.86

尤集镇

4754.08

5781.69

121.02

166.47

1274.77

1076.21

80.74

2.17

8.67

4.79

3.78

40.45

高楼镇

5110.4

6153.17

164.72

226.58

1506.45

1271.8

92.11

2.70

4.47

3.9

3.07

41.89

下楼镇

7044.31

8120.68

118.7

163.27

2027.44

1736.52

326.72

33.32

61.18

59.87

47.17

46.91

向阳乡

7253.41

8379.53

147.48

202.86

1606.43

1356.21

7.8

1.00

6.84

6.27

4.96

45.56

朱集乡

4301.92

5726.79

120.05

165.14

1331.07

1123.74

11.19

1.00

19.03

17.48

13.77

37.26

大路乡

3166.67

4181.98

99.8

137.27

821.46

693.51

23.88

1.00

7.26

6.67

5.25

31.29

大庙乡

3723.1

4700.16

172.79

237.68

1139.25

961.8

4.75

1.00

7.26

6.67

5.25

33.29

禅堂乡

6112.5

6955.97

207.93

286.01

1237.57

1044.8

5.37

1.00

42.1

38.65

30.45

42.02

合计

122972.51

143385.68

3114.46

4284.08

32690.25

27531.83

3166.73

396.35

1276.73

1172.48

923.74

923.74


附表七  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灵城镇

4833.43

4794.54

631.28

13.06

670.17

13.87

渔沟镇

5508.77

5464.45

88.88

1.61

133.2

2.42

杨疃镇

9614.38

9537.02

34.57

0.36

111.93

1.16

尹集镇

6264.15

6213.75

15.53

0.25

65.93

1.05

朝阳镇

7460.87

7400.84

21.3

0.29

81.33

1.09

冯庙镇

6196.64

6146.78

12.36

0.2

62.22

1

虞姬乡

4549.88

4513.28

0.26

0.01

36.87

0.81

韦集镇

9088.55

9015.42

68.65

0.76

141.78

1.56

黄湾镇

8973.1

8900.9

68.06

0.76

140.26

1.56

娄庄镇

15419.32

15495.25

319.89

0.78

243.96

1.58

浍沟镇

4056.54

4023.9

28.65

0.71

61.29

1.51

尤集镇

4591.02

4754.08

233.4

0.73

70.34

1.53

高楼镇

5151.85

5110.4

37.09

0.72

78.54

1.52

下楼镇

7101.45

7044.31

2.89

0.04

60.03

0.85

向阳乡

7312.24

7253.41

57.03

0.78

115.87

1.58

朱集乡

4740.06

4301.92

36.34

0.77

474.48

1.57

大路乡

3192.35

3166.67

23.88

0.75

49.57

1.55

大庙乡

3753.3

3723.1

28.4

0.76

58.6

1.56

禅堂乡

6162.08

6112.5

47.78

0.78

97.36

1.58

合计

123970

122972.51

1356.24

1.09

2353.73

1.9


附表八  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表

单位:公顷

内容

项目面积

新增耕地

位置

拆旧区

3500.00

2450.00

韦集镇、黄湾镇、娄庄镇、浍沟镇、尤集镇、高楼镇、向阳乡、朱集乡、大路乡、大庙乡

建新区

1855.00

——

灵城镇、渔沟镇、下楼镇、杨疃镇、尹集镇、朝阳镇、冯庙镇、虞姬乡

安置点

1645.00

——

韦集镇、黄湾镇、娄庄镇、浍沟镇、尤集镇、高楼镇、向阳乡、朱集乡、大路乡、大庙乡


附表九  灵璧县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1

肉牛产业化项目

4.00

2

环保型可降解农地膜项目

3.20

3

正鑫水泥熟料生产项目

6.00

4

金慧水泥熟料生产项目

5.00

5

荣业纺织棉纱生产项目

4.00

6

海宁亚润袜业袜制品生产项目

1.00

7

杨疃镇服装加工项目

1.00

8

硕果电器公司电器生产项目

1.60

9

模具标准件生产项目

1.20

10

下楼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11

联翔置业轻烃综合利用项目

1.10

12

彭润家友粮油产业园

1.00

13

富康箱包生产及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1.00

14

灵璧县真情食品生产项目

0.50

15

碳酸饮料生产项目

0.30

16

16000t/a蔬菜综合深加工项目

0.50

17

年加工2万套免耕播种机技术改造项目

0.50

18

进发针织时装生产项目

0.30

19

灵璧恒康食品加工及仓储物流项目

0.70

20

环保节能型柴油机免摇启动器项目

0.50

21

升宏土工塑业塑钢型材生产项目

0.30

22

百方针织高档袜生产项目

0.50

23

顺达电器生产项目

0.30

24

邦仕达面业扩建

0.40

25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0.30

26

万鑫腾达制粉

0.50

27

花生系列产品综合开发项目

4.00

28

米深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0

29

生猪深加工项目

3.00

30

面粉食品加工项目

2.00

31

灵璧县山石资源开发及环境治理项目

2.00

32

新型墙体节能砖项目

1.00

33

浙江凤鸣公司化纤和服装工业园项目

2.0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34

安徽海岸工贸公司服装生产项目

2.20

35

东风纸业扩建项目

0.80

36

太阳能真空管生产项目

2.00

37

注塑制品生产项目

3.00

38

TDF新型纳米复合材料项目

2.00

39

大路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40

冯庙乡村工业园项目

2.00

41

高楼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42

大庙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43

虞姬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44

向阳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45

娄庄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46

丽华服装厂项目

0.40

47

晨阳灯饰生产项目

0.30

48

朝阳板材生产项目

0.50

49

云飞木业扩建项目

0.40

50

大庙板材深加工项目

0.50

51

思源茧业扩建项目

0.30

52

电动床及多功能沙发生产项目

0.30

53

瀚森荷金来清洁生产及污水综合处理技改工程项目

1.20

54

曹雷服装厂项目

0.50

55

宿州开元禽蛋加工项目

0.50

56

四方精工年产7万台农业机械技术改造项目

0.30

57

下楼教学仪器生产项目

0.30

58

灵杨农机具生产项目

0.40

59

绿源制粉仓储扩建项目

0.40

60

食品工业园建设项目

10.00

61

建材工业园建设项目

10.00

62

服装工业园建设项目

10.00

63

德利服饰灵璧科技园项目

10.00

64

大豆蛋白项目

1.50

65

水果深加工项目

1.00

66

红皖螺大理石开采加工项目

1.80

67

秸秆木塑产品生产项目

2.00

68

木材综合加工项目

3.00

69

PVC管材加工项目

5.00

70

多功能农机及农机具生产项目

2.0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71

重型汽车改装项目

3.00

72

利用动物内脏深加工生产生物原料药项目

2.00

73

绿色生物饲料生产项目

2.00

74

太阳能热水器生产项目

2.00

75

高亮度LED节能灯及灯具生产项目

3.00

76

干粉砂浆外墙外保温材料生产线项目

1.60

77

模具产业园建设项目

5.00

78

台商工业园建设项目

6.00

79

尤集农民返乡创业园建设

5.00

80

尹集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60

81

朱集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82

杨疃乡村工业园项目

2.00

83

朝阳乡村工业园项目

2.00

84

渔沟乡村工业园项目

2.00

85

禅堂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86

韦集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87

黄湾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88

灵城乡村工业园项目

5.00

89

浍沟乡村工业园项目

1.00

90

大显纸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1.00

91

灵璧东风纸业公司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0.50

92

丽高食品加工项目

0.30

93

富贵制粉项目

0.30

94

10万吨麻制品节能电机技改

0.60

95

冯庙板材加工项目

0.60

96

冯庙食品深加工项目

0.40

97

 板材加工项目

0.50

98

建筑涂料生产项目

0.50

99

水泥编织袋生产

0.30

100

芝麻油精加工项目

0.30

101

啤酒生产项目

2.00

102

大豆蛋白生产项目

1.50

103

环保纸餐具项目

0.50

104

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0.80

105

玩具工艺品生产项目

0.50

106

灵璧石开发利用项目

1.40

107

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0.6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108

宏伟食品加工项目

0.30

109

鸿运制粉扩建项目

0.30

110

灵璧县磬石加工项目

1.00

111

生物柴油生产项目

2.00

112

长效环保型抗水阻燃胶合板项目

0.80

113

灵璧生猪深加工项目

1.20

114

兴程鸭业水污染处理项目

0.60

115

大蒜深加工项目

0.80

116

中高挡家具生产项目

1.20

117

深色麦桔刨花板生产项目

2.70

118

植物纤维复合板生产项目

0.80

119

木塑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1.00

120

琨华粮油食品加工项目

0.40

121

食用油加工项目                                                                   

1.00

122

蔬菜汁营养保健饮料生产项目

0.50

123

灵璧秸秆生产乙醇项目

1.10

124

饲用脱酚棉籽蛋白生产项目

0.30

125

花生系列产品综合开发项目

1.20

126

秸杆有机生态肥项目

0.30

127

玉米秸秆压块饲料加工项目

0.60

128

腊味食品生产项目

0.40

129

生态涂料生产项目

1.20

130

灵璧花生深加工项目

0.80

131

食品香豆加工项目

0.30

132

民兴禽业肉鸡加工项目

0.30

133

年产3万吨微生物工程项目

0.50

134

普爱饲料扩建项目

4.00

135

肉鸡综合加工项目

0.50

136

山羊深加工项目

3.00

137

药品生产及废水废气综合治理项目

0.60

138

防火门窗生产项目

0.30

139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

0.60

140

精白淀粉深加工项目

0.30

141

优质萝卜深加工项目

0.50

142

苯胺生产项目

1.50

143

灵璧县高浓度复合肥项目

0.30

144

PVC塑料异型材及塑料门窗项目

0.9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145

秸秆木塑产品生产项目

2.00

146

工程机械生产项目

0.50

147

水利工程机械生产项目

0.60

148

汽车配件项目

0.50

149

电力电子和新能源装备产业园项目

1.00

150

轻钢结构ASA板生产项目

0.40

151

新风幕吸油烟机生产项目

0.80

152

年产500万只LED节能灯生产项目

0.50

153

标准良田建设项目

8.00

154

唯农良种猪繁育项目

2.00

155

肉鹅养殖项目

2.00

156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恢复工程

5.00

157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3.20

158

灵璧小麦产业园项目

2.00

159

退耕还林及速生用材林基地建设项目

0.70

160

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0.60

161

无公害瓜菜生产基地项目

2.00

162

晚秋黄梨示范园项目

0.50

163

种猪繁育基地项目

2.00

164

奶牛场改建及粪污综合治理工程

0.50

165

环城河治理项目

0.30

166

无公害瓜菜生产基地项目

10.00

167

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

10.00

168

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项目

10.00

169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5.00

170

高蛋白大豆生产基地

20.00

171

良种牛繁育体系建设项目

5.00

172

尹集镇稻改沟流域低洼地治理项目

2.00

173

保护性耕作项目

15.00

174

玉米机械化生产项目

18.00

175

花生机械化生产项目

12.00

176

小型河灌区泵站维修改造及灌区配套工程项目

5.00

177

塘坝改造和小型水库灌区配套工程项目

3.00

178

井灌工程项目

1.00

179

河道治理工程

8.10

180

大沟治理工程

10.00

181

重点农田排水及综合治理工程

5.00

182

一般农田水利除涝治理工程

3.6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183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3.00

184

灵城防洪排涝工程项目

3.00

185

北沱河低洼地综合治理项目

1.50

186

重点村基础农田建设项目

3.00

187

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综合治理项目

2.00

188

大庙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1.00

189

高楼镇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0.80

190

标准化种兔场建设项目

0.50

191

沱河治理工程

0.60

192

特种水产养殖项目

0.30

193

生态床养猪项目

0.30

194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项目

50.00

195

新汴河灌区改造工程

10.00

196

兴程鸭业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0.50

197

乳业产业化项目

2.00

198

优质花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00

199

优质玉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00

200

原生态养殖及排污处理项目

1.00

201

花卉交易基地项目

10.00

202

生态休闲度假山庄项目

1.00

203

生态农业观光示范园项目

1.00

204

园艺场水果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

2.00

205

灵西闸下移重建项目

2.00

206

老运料河治理工程

1.50

207

灵璧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3.00

208

曹飞养殖场项目

0.50

209

朝阳镇农业综合治理项目

3.00

210

朝阳镇自来水厂项目

0.40

211

九顶水库灌区配套工程

1.00

212

节水改造工程 

0.50

213

唯农牧业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0.40

214

宝迪种猪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0.50

215

唯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0.50

216

冯庙自来水厂项目

0.30

217

高楼镇农业综合治理项目

0.40

218

未利用土地开发项目

0.70

219

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7.00

220

黄湾养殖场扩建项目

0.3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221

种鸡场资源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项目 

0.50

222

防沙治沙项目

0.30

223

老汪湖生态园区建设项目

0.30

224

肉驴养殖项目

1.50

225

园林花卉基地建设项目

0.50

226

优质山果生产基地项目

1.00

227

优质棉花生产基地项目

2.00

228

高蛋白大豆生产基地项目

1.00

229

优质水稻生产基地项目

0.50

230

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0.40

231

新河治理工程项目

0.50

232

农村小型排灌站建设项目

0.50

233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50

234

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0.30

235

循环农业示范基地项目 

1.00

236

10万套祖代蛋鸡场建设项目

1.00

237

灵璧县黄牛标准化繁育小区建设项目

2.00

238

灵璧县10万头生态育肥猪场建设项目

1.00

239

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0.30

240

奶牛胚胎移植项目

0.30

241

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

1.00

242

万和集贸市场项目

0.60

243

酱园厂改造建设项目

0.80

244

水晶工业园

1.50

245

服装工业园

2.00

246

宏泰世纪城建设项目

3.30

247

栖凤苑工程建设项目

2.00

248

下楼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0.50

249

杨疃小商品市场工程

0.50

250

灵璧县大型搅拌站建设项目

0.60

251

滨河新区开发项目

10.00

252

钟灵文化广场及政务新区配套路网建设项目

6.00

253

政务中心配套居民小区建设项目

3.50

254

县自来水厂扩建项目

3.00

255

灵城管道燃气建设项目

1.00

256

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

5.00

257

灵城老城区改造项目

5.0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258

城中村改造项目

5.00

259

北部新区开发项目

10.00

260

商业步行街建设项目

5.00

261

东关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0.60

262

农机市场建设项目

0.40

263

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

3.00

264

省储库置换搬迁项目

2.00

265

灵城小商品市场项目

1.20

266

娄庄自来水厂项目

0.40

267

韦集镇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0.40

268

杨疃粮油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0.50

269

杨疃自来水厂扩建项目

0.40

270

尹集镇自来水厂项目

0.40

271

尤集大型停车场项目

0.30

272

渔沟镇供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0.50

273

灵城道路改造项目

2.00

274

村村通公路建设项目

4.00

275

省道路网改造项目

1.40

276

乡道路网改造项目

0.90

277

村道路网改造项目

1.60

278

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

0.70

279

三环路建设项目

5.00

280

重点县道危桥改造项目

1.50

281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0.30

282

徐明高速公路连接线项目

1.80

283

宿泗高速公路连接线建设项目

1.80

284

县道路网改造项目

1.60

285

汽车站搬迁项目

1.10

286

公交体系建设项目

21.00

287

新汴河桥建设项目

6.00

288

宁洛-泗永高速联络线项目

10.00

289

灵璧-蒿沟公路连接线项目

15.00

290

尹集镇环镇路建设项目

0.60

291

200万吨铁路货站建设项目

1.00

292

新汴河码头建设项目

0.50

293

京沪高速铁路连接线项目

2.00

294

灵璧康美达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1.0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295

灵璧石大市场建设项目

5.00

296

温州商城建设项目

10.00

297

灵璧县旅游文化综合开发项目

10.00

298

尹集集贸市场项目

0.50

299

虞姬文化园及市场开发项目

5.00

300

灵璧石国家公园项目

3.60

301

冯庙小城镇建设项目

0.40

302

5万吨小麦仓储库建设项目

0.50

303

东风天龙汽车城汽配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0.30

304

磬石工艺品市场项目

3.00

305

商贸建材大市场建设项目

10.00

306

灵璧石生态园建设项目

1.20

307

国际商贸城和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3.50

308

徐淮粮食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1.50

309

尤集物流产业园项目

0.50

310

兴程冷链物流项目

0.50

311

旅游乡(镇)建设项目

10.00

312

华夏钟馗文化园

2.00

313

CNG加气站建设项目

0.70

314

旅游度假观光园项目

1.10

315

灵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

0.60

316

商贸物流园建设项目

10.00

317

星级宾馆建设项目

3.00

318

垓下古战场遗址公园项目

3.00

319

高速物流园建设项目

5.00

320

九顶山生态园旅游开发项目

1.20

321

灵城小商品市场项目

3.00

322

荷金来冷链物流项目

1.10

323

杨疃镇物流公司建设项目

1.00

324

灵璧石朝阳大市场项目

1.00

325

九顶山生态示范基地项目

1.00

326

大路乡集中商贸区建设项目

0.60

327

冯庙建材大市场项目

0.30

328

冯庙粮油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0.60

329

冯庙小商品市场建设项目

0.50

330

灵璧石地质公园项目

1.00

331

皖北花生交易市场扩建项目

0.30

332

钟灵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0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334

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0.40

335

汽修汽配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2.00

336

皖北粮贸市场项目

1.00

337

灵城物流配送项目

1.50

338

宋明文化资源保护项目

0.60

339

张氏园亭建设项目

0.50

340

奇石原产地旅游基地项目

1.00

341

尤集物流配送项目

0.30

342

中国灵璧石博物馆项目

0.50

343

星级宾馆建设项目

1.00

344

县殡仪馆扩建项目

0.30

345

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

2.00

346

农村沼气及太阳能利用项目

1.50

347

灵璧县人民医院搬迁项目

2.00

348

基本农田整理工程

3.00

349

廉租房建设项目

1.00

350

县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00

351

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1.30

352

农村职业高中技术教育项目

2.00

353

返乡创业园项目

0.30

354

风能发电项目

10.00

355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项目

2.00

356

旅游景点连接线建设项目

5.00

357

乡(镇)敬老院扩建项目

0.60

358

灵璧县就业培训中心建设项目

1.00

359

农村居民点迁建项目

30.00

360

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50

361

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

5.00

362

重点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00

363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

2.00

364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0.60

365

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项目

1.50

366

质量技术监督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0.40

367

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1.00

368

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0.50

369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

10.70

370

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3.0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371

教师周转住房建设项目

3.40

372

新农村建设工程

100.00

373

消费品配送中心改造项目

0.30

374

武装部搬迁项目

0.30

375

灵璧法院审判大楼建设项目

0.30

376

灵璧石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0.30

377

生物质发电项目

3.00

378

太阳能发电项目

2.00

379

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20.00

380

灵璧县体育馆项目

2.50

381

灵璧文化中心项目

1.50

382

多功能影剧院建设工程

0.80

383

影视城建设项目

30.00

384

社会福利院(救助站)项目

1.00

385

灵璧县社会儿童福利院项目

0.30

386

小城镇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1.00

387

韦集镇农村居民搬迁项目

0.50

388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1.50

389

村级文体场所设施建设项目

2.00

390

城乡电网改造项目

4.00

391

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0.50

392

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00

393

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

1.00

394

灵璧县广播电视中心建设项目

1.00

395

县档案馆建设项目

0.50

396

粮油质检体系建设项目

2.00

397

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2.00

398

二氧化硫防治减排项目

0.90

399

灵璧科技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00

400

灵璧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项目

2.00

401

灵璧一中搬迁工程项目

2.00

402

实验小学搬迁工程项目

1.50

403

新建中学项目

2.00

404

灵璧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5.00

405

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项目

2.00

406

灵璧县中医院重建项目

1.80

407

火车站市场集聚项目

3.00

续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408

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建设项目

2.00

409

远程教育建设项目

3.00

410

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

5.00

411

学前教育项目

5.00

412

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

8.00

413

生态村镇建设工程

10.00

414

灵璧县卫生职业教育中心项目

2.00

415

朝阳镇生态示范镇建设项目

2.00

416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

0.80

417

农村居民点搬迁项目

3.00

418

环境优美乡(镇)项目

2.00

419

温暖工程农民万人培训计划项目

0.50

420

科技示范工程

0.40

421

技能培训鉴定中心项目

0.50

422

劳动技校扩建项目

0.40

423

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0.30

424

再就业培训基地

0.30

425

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0.50

426

劳务输出机构及维权机构建设项目

0.30

427

基层粮站新增仓容项目

5.00

428

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1.00

429

县光荣院扩建项目

0.30

430

乡(镇)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0.60

431

沃土工程

2.00

432

植物检疫区域站项目

0.35

433

农业科技入户工程

0.50

434

土壤肥料检测检验中心项目

3.00

435

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0.30

43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项目

0.40

437

农村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0.60

438

县乡医院扩建项目

1.00

439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

0.50

440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

0.30

441

二甲医院项目

0.80

442

农民技术培训中心项目

0.30

443

尤集镇垃圾处理厂项目

0.40

444

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0.50

445

老年公寓项目

1.00

446

县中医院搬迁项目

2.00

447

体育活动中心项目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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