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乡镇政府驻地
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整改初步方案的通知
灵政办发〔202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灵璧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整改初步方案》 已经2020年5月15日灵璧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7日
灵璧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整改初步方案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乡镇政府驻地及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作的提示函》(皖环函〔2020〕167号)和《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环委办函〔2020〕5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到2020年6月底,唐沱河流域(涉及关咀断面)向阳乡、韦集镇、黄湾镇、禅堂乡、浍沟镇、娄庄镇、尹集镇、杨疃镇、虞姬乡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综合验收,稳定运行。
到2020年10月底,大路乡、大庙乡、游集镇、高楼镇、朝阳镇、下楼镇、朱集乡、渔沟镇、冯庙镇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综合验收,稳定运行。通过实施污水收集提升工程,完善入户管网和大型污染源接入,促进污水收集量稳定提升,确保项目顺利进入运营期。
二、整改重点任务
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各自情况,坚持实事求是,采取分步整改、分类推进方式,按照关咀断面乡镇、唐沱河流域乡镇、其他乡镇的顺序,从加快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综合验收、稳定运营、提升污水收集率4个方面,分别制定整改措施。
1.唐沱河流域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娄庄镇、黄湾镇、韦集镇、向阳乡、禅堂乡、杨疃镇、尹集镇、浍沟镇、虞姬乡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断提升入户管网接入率,稳步提高污水收集量。完善学校、浴池、商超等大型污染源接入,查漏补缺防止管网渗漏,杜绝雨污混流,提升污水收集率,确保稳定运行,实现早建成、早运营、早见效。
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其他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序推进大庙乡、游集镇、大路乡、高楼镇、渔沟镇、朝阳镇、下楼镇、朱集乡、冯庙镇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工程综合验收,优化运营管理。其中按人口规模划分,大庙乡、游集镇、大路乡、朱集乡4个乡镇为一体化处理设备,工艺流程相对简单,采取设备厂家自行指导、运营公司负责调试方式建设。渔沟镇、高楼镇、冯庙镇、朝阳镇、下楼镇5个乡镇为组合池式工艺设备,设计日处理污水量较大,争取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大型污染源和入户管网接入率,加快入户管网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实现稳定运行。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综合验收,优化运营管理。根据PPP项目合同规定,坚持“验收一个、移交一个、运营一个”原则,督促项目公司加快建设速度,完善内部程序,尽快进入运营。要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标准,加快推进专项验收、完工验收、试运行稳定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落实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后,移交县生态环境分局,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履行对项目运营方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完成时限:唐沱河流域9个乡镇6月底前,其他9个乡镇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着力做好污水收集提升工作。根据前期现场调研评估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均面临污水收集量偏低问题。我县计划单独实施污水收集提升管网专项工程,主要针对乡镇未接入的大型污染源和入户管网进行二期施工。目前正在对二期管网工程进行详细普查,做好初步设计、工程概算,计划每乡镇投资200万至300万元(以实际实施为准),用于管网提升工程,各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5月中旬完成管网工程量普查,5月下旬开始施工建设,确保乡镇居民污水应收尽收。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灵璧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整改工作在县环委会领导下进行,设置灵璧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整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县整改办”),张召奉任办公室主任,刘丙方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配合工作。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整改相关工作,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量化整改任务,强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科学规范,强化监管。坚持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管理,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按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范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充实技术人员,加快运行的效果验证,优化工艺技术参数,提升运行效率。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一是强化日常巡查督查。由县整改办牵头负责,第三方监理单位等部门参与,实行“一周一调度”,每周实地查看各乡镇工作进展,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二是加强信息报送。整改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县整改办负责督促各乡镇及时报送最新工作进展,并对相关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四)严格验收,强化管护。根据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在辖区污水收集提升工程中的主体责任,负责管网二期工程的具体实施(包括大型污染源、乡镇规划区未覆盖区域管网、入户管网建设等)。县住建局加快推进原招标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运营工作,监督进出水的水量及水质,按合同约定要求,细化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做好管网调查。工程综合验收后移交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做好接收准备工作,加强对项目公司稳定运维工作的考核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