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2019年起,农业农村部已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纳入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范围。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1〕799号)和《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灵政秘〔2020〕54号)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实现引领带动,营造点创新、线模仿、面推广的良好氛围。以此带动全县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和壮大。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紧密型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不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现制定《灵璧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关于“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积极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品牌联合、实现利益共享,提升农业产业化综合发展水平。
二、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对2021年度省级示范联合体内县级(含)以上示范主体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贷款实施贴息。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本县区域内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贴息,剩余财政资金对省级示范联合体牵头龙头企业进行贴息。补助额度不超过示范联合体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牵头龙头企业当年实际贷款利息总额的50%。
(三)资金支持重点方向、支持方式和金额:根据资金使用规范要求,对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内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及牵头的龙头企业2021年度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打造长三角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等在产业原料收购、产品销售、技术改造、冷链、仓储物流等方面当年实际贷款发生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财政补助资金总额186万元左,贴息金额根据贷款贴息总额和财政补助总额按比例核定。经营主体贷款利率以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率为依据,示范合作社贷款20万元(含)起;示范家庭农场(含农场法人)贷款10万元(含)起;牵头龙头企业全年贷款额度100万元(含)起(已享受本年度政府财政贷款贴息的不再申报);
(四)联合体必备条件:所属联合体须管理规范、运行良好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示范联合体三大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结构合理;章程经成员共同讨论制定,重要规章制度上墙公开,财务管理规范,成员之间通过合同、契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得到较好落实。
2、具备必要的办公服务条件。在核心生产区或生产基地有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配备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3、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牵头龙头企业建有为联合体服务的个性化网站,通过网站发布联合体成员产品信息,开展网上营销等。
4、生产标准化。示范联合体有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或操作规程,标准化生产面积占总面积的50%以上。
5、产品安全化。近三年内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行业通报批评,无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节点
1、申报材料:省级示范联合体、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文件;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新农直报或家庭农场名录信息APP截图;企业变更截图;示范联合体利益联结机制;示范联合体基本情况登记表;2021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表;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复印件(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企业用于扩大再生原料收购、冷链、仓储物流建设等方面相关的合同、票据复印件、成果效益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2、时间节点: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10日材料受理。6月10日-7月10日完成审核、验收、公示和资金拨付。
3、县域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认定以2021年度上报省、市联合体备案表为依据。
四、资金管理制度
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经过财政涉企比对系统比对通过后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灵璧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灵璧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发展工作小组
2、有关申报表格(表1—3)
灵璧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
联合体发展工作小组
经研究,成立《灵璧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发展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冉凡茂
成员:曹亚丹 张 陈 张晓柳 田恒杰
刁永刚 崔 斌
附件2:有关申报表格(表1—3)
申报2021年度奖补项目联合体基本情况表(表1)
示范联合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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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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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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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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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龙头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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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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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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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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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数(个) 示范社数(个) |
合作社: 示范社: |
家庭农场 示范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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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管理服务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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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网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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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龙头企业规程标准化生产家庭农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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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联合体家庭农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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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成员近三年内有无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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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制度上墙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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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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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农业部门意见(盖章) 县区财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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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联合体生产经营贷款贴息奖补申报表(表2)
贷款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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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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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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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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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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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联合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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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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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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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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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贷款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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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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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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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贷款付息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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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主体基本情况 所属联合体(签章) 申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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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农业部门意见(盖章) 县区财政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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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奖补项目汇总表(表3)
序号 |
贷款主体名称 |
生产类型 |
地 址 |
法人姓名 |
电 话 |
当年贷款额(万元) |
当年贷款利息金额(万元) |
贷款用途 |
所属联合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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