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切实规范我镇卫星电视广播节目传播秩序,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县《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法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对全镇范围内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重点依法查处非法销售网点,严厉打击镇区、农村、宾馆、饭店及娱乐服务场所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坚决遏制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行为上升、蔓延的势头,强化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维护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广大群众营造积极、健康的广播电视收听收视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镇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韦集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安杰 政法委员
副组长:赵 敏 综合执法队对长
成 员:单计富 文化站站长
徐 峰 市场监管所所长
谷 明 派出所所长
丁 臣 规划所所长
华腾飞 纪委干事
各行政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部署、协调联络。
三、工作职责
1.镇市监所。负责加强源头整治,从非法生产、销售卫星接收设施的源头入手,重点排查辖区内电器商城、五金商铺等场所,大力查处收缴销售“黑窝点”“私装点”,坚决堵住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流通渠道。
2.镇文化站。负责加强对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擅自利用卫星方式传输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
3.派出所。负责对利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查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销售、安装、使用等非法行为的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遇有阻碍公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4.规划所。负责组织镇区开展专题宣传,结合发布通告,营造家喻户晓的氛围,动员居民自行拆除、自行上交“小耳朵”,限期不拆除,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小区内“小耳朵”强行拆除收缴。
5.电信和移动公司。负责制播广播电视、网络公益广告,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将专项整治与广播电视“户户通”、推广地面数字电视等工作结合起来,会同安广网络公司出台多渠道收视优惠政策,切实保障群众收视权益。
6. 各行政村。按属地管理原则,依照韦集镇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配合综合执法人员统一行动,全面做好辖区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4月3日至4月7日)
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户外大屏、标语、横幅、入户宣传等多形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我镇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措施,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擅自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教育群众自行拆除、上交非法安装、使用的相关设备,努力把专项整治工作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2.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4月8日至4月16日)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整改。对未能自行整改的擅自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清理整治。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要加强协调和信息交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大队、农村文广站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留死角,全面推进。
3.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4月17日至4月20日)
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上报,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继续进行治理,对依法拆除、收缴的设备择期销毁,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社会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制定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反弹,巩固清理整治成果,确保全镇广播电视传播秩序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1.全镇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自觉,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工作部署,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强化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扛起巡视整改责任。
2.按照“统一部署、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注重工作预案,加强社会宣传,完善工作方法,充分协调协作,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3.注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对社会危害性大、影响力大、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打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4.注重发挥社会全面守法舆论的宣传导向,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集中整治环境和长治久安的社会效果。
5.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6.纪律严明、确保质量。各行政村、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方案时间节点和要求,打破常规,平行作业,抢时间、赶进度,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韦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