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挖掘集体潜能,清理整顿农村集体“三资”被个人侵占的乱象,严厉打击村霸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的违法行为,铲除滋生农村黑恶势力及贪腐的土壤,有效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对一些群众有争议的资产进行确权,依法收回被个人侵占的资产;
(三)摸排一批涉黑涉恶线索;
(四)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范围
(一)整治不交承包费、恶意侵占集体资源、资产的组织和个人;
(二)查处违反程序规定,低价发包行为;
(三)治理私自延长承包期的行为;
(四)摸排涉黑涉恶腐败线索,打击黑恶势力。
四、时间安排
自2019年5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分为全面自查、问题整改、检查验收、巩固提升4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阶段。(自5月16日开始至5月31日)主要任务是摸清问题,建立台账。
各村、组是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摸排的主体,乡农村集体“三资”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要以2018年清产核资数据为基础,对照实物,逐项逐条全面自查,对查出的可疑线索建立台账。自查的主要内容是现金收入的入账情况,房屋、机器设备、水利设施、办公设施、公益设施、机动地、四荒地、水面、滩涂的保值增值情况。要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乡、村两级都要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上级点、干部找、群众提”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上访较多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核查。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落实工作任务,及时整改。
(二)问题整改阶段。(自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主要任务是彻查问题,依法追究。
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自查中发现的新问题,对照问题台账,建立违纪问题线索查处和销号制度,集中进行整改和查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纪、侵占集体利益的行为,对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其他非法手段,将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为己有的,限期追回,对拒不退还侵占资产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打击;对其他人员,在土地、林地、水面、荒地的承包及房屋租赁等事项中以极低的价格取得使用权,引起群众不满,反映强烈的,由乡政府牵头对合同签订的过程进行调查,若发现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甚至利益输送问题,由乡纪委介入调查;如相关合同侵害了国家或集体的利益,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该合同无效并终止合同;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并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挖塘取土非法获利的,由县、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自7月1日开始至7月10日)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检查小组,分村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村、组全覆盖。
(四)巩固提升阶段。(自7月11日开始至7月20日)主要任务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是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乡财政所要在县财政局统一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加强业务指导,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五、工作要求
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行政村、乡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依法合规。要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问题认定、处理和责任追究上做到依法合规。
(二)客观公正。要尊重农村实际,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找准问题、分析原因,也肯定成绩,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直接与领导等责任的界限。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不能放纵违纪违法行为,也不能单纯脱离实际情况找问题,挫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三)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人翁作用,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村级清理整治工作机构应吸收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参加,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确保稳定。要在确保农村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与当前农村各项重点工作良性互动、有序推进,妥善化解纠纷矛盾,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强化监督。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导组对专项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走过场、效果 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置障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行政村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7月20日前报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向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向阳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指导组成员一览表
3、灵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
4、灵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
5、灵璧县“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向阳乡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组 长:朱鹤鸣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王 敏 乡人大主席
程 坤 乡党委副书记
王 将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 志 副乡长
成 员:赵 孚 乡农工站站长
鲁作战 乡财政所长
胡云娟 乡司法所所长
张凤培 乡派出所长
徐 结 乡国土所所长
李正洲 乡规划所所长
胡传东 乡水利站站长
滕玉梅 乡林业站站长
张 劲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 强 乡信访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乡农工站,赵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日常事务处理组,组长赵孚,成员金立志、彭伟、金维堂、满娟娟。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村(盖章): 村负责人(签字): 乡负责人(签字):
序号 |
单位 |
发现问题 |
整改情况 |
是否可以销号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