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灵璧县黄湾镇 > 政策文件
浏览量:  【字体:   】

黄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湾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黄湾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23 09:01 责任编辑:黄湾镇政务公开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黄湾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黄湾镇委员会

                                                                           黄湾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黄湾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和遏制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切实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按照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镇负责、村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部署,强化秸秆禁烧全年常态化管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改善全镇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及落叶、荒草、生活垃圾等可燃性固体废物,其中午收(5月20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2月31日),严禁将农作物秸秆抛置河道、沟渠、坑塘等水体,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农村环境整洁有序”,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午季和秋季按照三个阶段分别开展。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26日、9月20日至9月25日)。各村要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禁烧宣传要贯穿秸秆禁烧全过程,特别要加强秸秆全面禁烧前期和全面禁烧结束后冬季禁烧常态化管控宣传工作,严防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前移或后置”。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7日至7月20日、9月26至11月20)。各村、镇直相关单位、镇秸秆禁烧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委镇政府的安排部署到岗到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秸秆禁烧宣传、监管、巡查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露天焚烧和随意抛置农作物秸秆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各村及时总结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认真自查整改,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逐村检查,并申请县级验收。

四、工作举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包保村禁烧工作的党政班子成员、村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坚持“镇负责、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镇、村、村民组三级联动机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二)突出宣传引领。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条幅、宣传册、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确保把秸秆禁烧政策、综合利用技术、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模式宣传到每家每户。继续深化细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开展“杜绝秸秆焚烧、争做环保卫士”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渗透秸秆禁烧意识。同时要宣传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三)压实包保责任。秸秆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包保制度。形成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包地块的立体包保网络。各村要严格实行网格化包保制度,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细化网格化管理,实施挂图作战。全面禁烧期间,各级包保人员要到岗到位,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值守,强化巡查监管和应急处置,盯紧重点人群、地块、村组。全面禁烧期间,各村要合理布设值守点,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值守点建设要规范,每个值守点要确保有帐篷、通讯设备和灭火工具。各村禁烧值守点要确保 24 小时有人轮班值守,并做到人员值班交接无空当。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范围和时间缴纳保证金的,将不纳入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管理。

(五)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在岗天数给予镇参与一线禁烧人员禁烧补助(具体参照镇县禁烧方案执行)。

秸秆禁烧期间,各级包保人员要在全时段开展包保巡查、应急处置及值班工作,切实做好各项禁烧措施的落实。

(六)加强农机管理。充分发挥新型农机具在秸秆禁烧中的作用。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对下地联合收割机严格限茬管理,秸秆留茬不得高于10厘米。积极引导农机手自觉做到2小时定时停机维护检修,避开中午高温时段作业,严禁农机超负荷作业和农机手疲劳、酒后驾驶农机作业。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做好机械检修和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

(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强化秸秆收储离田,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措施,确保留茬高度符合下茬农作物种植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完善秸秆打捆离田的“收储运”体系。

原则上秸秆不入村,确需入村堆放的,由村委会组织设置堆放点堆放,禁止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秸秆收储点的设置必须经过镇政府规划审批,严禁自行设点,占用基本农田作为临时堆放场所。每个草场必须明确一名镇级、村级消防安全监督员,并在草场显著位置公示。压实收储企业的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对进入收储场所的机械和人员严格检查。

强化秸秆清理。坚持边收割边清理,各级包保人员负责包保网格区域内的秸秆清运监督工作。秸秆清运工作要于6月30日前完成。秸秆清运情况由镇对村进行验收。

(八)严格兑现奖惩。1.兑现保证金制度。对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认定火点的,将全额扣罚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其他相关人员秸秆禁烧工作个人缴纳的保证金,并重新按照原数额缴纳保证金。

对于发生卫星预警火点或在县督查、巡查发现及蓝天卫士监控发现并经核实的火点,视扑救是否及时、过火面积大小、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情况,按照县出台的《纪律处分和扣罚保证金细则》扣罚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和村其他相关人员秸秆禁烧工作个人缴纳的保证金。

秸秆禁烧工作考核验收后,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情况,对无火点的村退还所在村涉及人员被通报要求扣罚后,剩余的个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对无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认定火点的村,镇财政按照缴纳保证金数额给予村书记等额奖励,村其他人员由村级自行兑现奖励。

2.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情况,对发生“第一把火”及继发火点的村免去(或依法罢免)火点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村级包保干部职务,并在全镇范围通报批评。火点所在村工作由镇指定人员主持。

全面禁烧时段外,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发生火点的,按照继发火点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卫星监测和省、市、县督查通报发生火点村,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九)提高应急能力。各村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各类露天焚烧问题,并将相关火情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各村要根据情况组建应急小分队,落实灭火器具,同时每个自然村组要准备一台大型旋耕机械,落实驾驶人员,确保能全天候随时参与突发火情应急处置。在县际边界要提前收割并建立50—100米防火隔离带,安排专门旋耕机,做到收割一块旋耕隔离一块,消除焚烧隐患。对镇内大面积连片已收割地块,可机耕形成“田字块”或“米字形”隔离带,防止大面积焚烧现象发生。应急小分队要实行全天候巡查, 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进行灭火处置。

(十)强化督查巡查。成立镇秸秆禁烧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报请镇秸秆禁烧工作执纪问责组给予相应处理。对在各级督查中发现未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相关措施要求的村,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扣罚保证金处理。再次督查发现未按照要求或时限整改到位的,给予村党组织书记党纪政务处分。对在各级督查中发现秸秆禁烧工作期间未严格履职尽责或违反秸秆禁烧工作纪律的镇包村干部、村包保人员,将视情严肃问责。对县级及以上督查组发现问题,将依据县级纪律处分和扣罚保证金细则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