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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娄庄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机井施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娄庄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01 15:41 责任编辑:娄庄镇政务公开


一、项目编号:SDGRAHTD-0071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娄庄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机井施工项目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灵璧县金源里小区南门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肆万柒仟玖佰捌拾捌元零角零分(大写)¥ 34798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灵璧县娄庄镇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机井施工项目

施工范围:分布在娄庄镇境内46眼井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中环建(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联系电话:184557877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址: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8955766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

联系方式:  18455787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主席    

电   话:18955766096 18455787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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