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乡镇政府综合服务窗口
服务电话:15855358198
监督电话:0557-6202228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3.《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4. 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无纠纷证明(村民本人,村民小组组长附意见);
6. 公示影像资料;
7. 村民小组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