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灵璧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安〔2020〕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杨疃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除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灵璧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灵璧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安〔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召开工作会议,对文件草案进行意见征求;镇党政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进行签发后由镇党政办公室进行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理念不牢固、责任体系不完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工作落实有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集中整治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系统开展学习教育。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制定学习计划,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按照分级分批原则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三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灵璧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镇应急办牵头,镇委组织部、镇中心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0年底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标准,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镇应急办牵头,镇财政所、镇城管中队、镇水利站、镇农经站、镇规划所、镇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光气化、硝化等危险工艺以及硝酸铵等爆炸性危险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氮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镇应急办牵头,镇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制定实施“一村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经济和信息化、宗教、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邮政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年底前镇级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年底前分级建成镇消防大数据库。(镇中心校、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国土所、镇规划所、镇农经站、镇卫计办、镇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镇派出所牵头,镇农经站、镇应急办、镇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二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信息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三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严厉查处瞒报、谎报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强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渡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道保障装备设施建设。督促运行单位加强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管理。四是强化渔船临时停靠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镇农经站、镇规划所、镇应急办、镇市场监管所、镇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镇环保站、镇应急办牵头,镇派出所、镇规划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镇环保站、镇城管中队、镇规划所、镇农经站、镇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基层一线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年底前实现常态化、实效化管理。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22年年底前全镇确保完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任务。(镇市场监管所牵头,镇规划所、镇应急办、镇城管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民爆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民爆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确保安全经费投入。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四是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0年底前,全镇民爆行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企业安全承诺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六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镇应急办、镇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信息化科技支撑,建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四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高危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通过标准化达标审核。二是深入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等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严格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所列的23项检查事项,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有效遏制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火灾等类型事故频发的势头。(镇应急办、镇农经站、镇环保站、镇市场监管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二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三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四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镇规划所牵头,镇农经站协同)
(十三)水利行业安全整治。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等。二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不到位,汛期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蓄水或未严格按调度意见执行等。三是抓好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勘测设计等安全专项整治。(镇水利站负责)
(十四)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镇中心校牵头,镇派出所、镇规划所、镇应急办、镇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要把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专项整治行动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杨疃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办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牵头单位联络员组成,采取相对集中办公的形式,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工作进展等情况。各村、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定期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四)提高保障能力。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倾斜,重点扶持建设安全生产实习实训基地,加快推进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等“三大系统”建设。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应急部门要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和保障能力。
(五)改进监管方式。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六)强化督导考核。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镇政府要组成专项整治行动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开展。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未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七、创新举措
1、提高政治站位
2、加强组织领导
3、完善规章制度
4、强化督导考核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重大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标准规定等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内容,逐项健全完善并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总结全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