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5〕1号)二、(一)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
《关于印发<2016年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四)项目管理 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政府(街道处)审核。县(区)残联审批。
二、申报条件
全县城乡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
三、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 ;
2、居民身份证 ;
3、低保证或镇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 ;
4、近期2寸彩照;
5、《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镇为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受理。
3、筛查:有筛查条件的镇自行进行筛查,不能自行筛查县委托医疗机构进行指导,筛查结果报送至县残联办公室。
4、复查:县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对筛查后的人员进行复查。已复查上的患者领取《省民生工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
5、审批:县残联进行审批,审批后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手术。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数量限制:无
八、办理结果:无
九、年审要求:无
十、注意事项:无
十一、咨询电话:0557-6703226
十二、监督电话:0557-670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