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5日,《宿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4)》)正式印发,为推动《行动方案》有效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以先进制造业投资为重点,聚焦新基建、交通、水利、城市更新等领域,推动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早纳统、早见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4年全市投资增长10%左右的目标任务。2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皖政办秘〔2024〕3号),因此,我市需要出台贯彻落实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4)》落实,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环境,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行动方案》。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聚集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不断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持续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月初,市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3月4日,书面征求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和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收到市农业农村局等4家单位反馈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充分沟通吸纳,并将全市重大项目尽可能梳理纳入有关领域专项行动,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送审稿;
3月7日,由于按照市政府工作时限要求,我委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工作需求,逐个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均无意见;
3月11日,《方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公平竞争审查。
3月18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方案》;
3月25日,经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签后印发。
四、目标任务
围绕打造苏鲁豫省际毗邻区域新兴中心城市,坚持产业先行、奋力实施“5512”产业工程,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不断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力争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为持续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方案》提出实施12个专项行动,分别为科技强市、制造强市、农业强市、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综合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现代服务业、生态强市、文化强市、社会民生投资专项行动。分领域明确主要抓手、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列出了部分开工建设和加快推进的重点项目。同时,每个专项行动都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五、创新举措
《行动方案》在2023年基础上,对制造强市、农业强市、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综合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等专项行动进行优化,新增科技强市、生态强市、文化强市专项行动。明确了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列出了部分开工建设和加快推进的重点项目,为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提供了坚实依据。
六、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从突出机制建设抓工作落实、突出精准服务抓要素保障、突出协调联动抓投资合力3个方面,明确健全投资工作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机制、落细项目管理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盘活存量资产、加强用地用能保障、用足用好国债资金、提升双招双引质效、推深做实项目储备等9项保障措施,发挥政策合力。
解读机关: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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