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城区通行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皖经信装备〔2018〕4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4年2月29日浍沟镇党委政府印发了《灵璧县浍沟镇依法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实施方案》,对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依法开展集中整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至2月,浍沟镇多次深入调研,听取销售店主、购买人员意见与诉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倾听三、四轮电动车整治工作的相关建议;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会上全面征求各部门关于开展三四轮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讨论初步达成共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整治实际,借鉴外地管理经验,经过对整治工作方案多次的修改完善,2024年2月29日,浍沟镇党委政府印发了《灵璧县浍沟镇依法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推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点问题,努力实现“两提升、两下降”(即“电动三四轮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涉电动三四轮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60周岁以上驾乘电动三四轮车事故明显下降”)。
五、主要内容
排查整治非法生产、组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三四轮车行为;严查严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违规载货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省县道、村村通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密切关注和疏导集镇交通高峰时段(逢集)、学校上放学时段及农民工上下班时段的交通秩序。
由镇牵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派出所等执法部门配合,对辖区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网点进行集中检查,对非法生产、组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家进行处罚。商家售车时需主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整车出厂合格证》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签订告知书,明确车辆上道路前的相关要求和限制。
六、创新举措
及时汇总辖区60周岁以上人员、施工工地工人、绿化环卫人员、邮政快递等重点人员驾乘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信息,通报属地镇村、行业主管部门,由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劝诫、行业主管部门约谈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和曝光警示。密切部门协作,会同各区、教体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接送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劝导。通过加大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严格规范此类车辆通行秩序。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精心谋划、明确分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行动期间,镇纪委不定期通过暗访、抽查等方式对集中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于问题突出的单位重点督办,并通报全镇。对发生的涉电动三四轮车亡人典型责任事故,第一时间挂账督办,深入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树牢底线思维。多元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负面舆情这一底线,理解考虑群众实际需求,积极沟通耐心教育,同时兼顾柔性执法,以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提升,筑牢专项治理基础。
(四)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进行表彰奖励;对因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导致电动三四轮车在省县道发生亡人事故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员,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信息上报工作,每周一上午9时前上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随时报送。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浍沟镇党政办
联系方式:0557-689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