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灵璧县浍沟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 10 月2 日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浍沟镇委员会
浍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日
灵璧县浍沟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摸排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根据《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和《宿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灵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县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查清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摸排范围和类型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范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1.时间。主要摸排2013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 “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原管理部门认定为草地的土地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如违法批准、骗取批准的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要求或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房屋类型
1. 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 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分别予以公示。
2.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3. 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技术路线
(一)基础资料
根据国家、省、市、县下发的基础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更新遥感影像底图、2012-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19年季度和2020年一、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10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等。结合我镇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2010年以来临时用地审批和设施农用地备案数据、三调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以县政府制作下发的摸排工作资料为基础。
(二)组建技术团队
制定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技术单位力量,组建业务技术团队,做好数据对接和使用,为各村摸排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三)规范信息填报
各村要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利用省搭建的系统平台做好摸排成果填报工作,详细收集房屋位置、主体、面积、违法情况等基础信息,准确录入信息系统,上传现场照片,上报摸排结果,形成统计汇总结果。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确保信息可溯。
镇政府将严格审核把关,通过集中审核、公开公示、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村报送的摸排成果进行“过筛”,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镇政府将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四、责任分工
镇政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镇专项整治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具体承担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制定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镇政府负责落实和汇总。镇政府按照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有关技术单位和村组等各级各部门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区占用耕地建房情况,包括土地获得方式、房屋使用情况、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况,涉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处罚情况等,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摸排成果的汇总工作,并对摸排成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村组负责摸排。各村要按照镇政府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组织村组精干力量,按照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进行信息采集,做到不漏、不重,准确无误。摸排过程中,摸排人员要从不同角度拍摄全面反映房屋及占地状况的现场照片。房屋占地面积没有国土调查、确权登记或地籍调查(测量)等成果可准确确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图上勾绘等简便方法确定。在分类处置时,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量。
(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参与摸排工作,要立足行业监管,开展部门摸排,定期向镇整治办报送摸排成果。镇整治办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职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相关数据收集、下发、填报;镇整治办其他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做好镇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摸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开始,至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上报摸排成果。
(一)准备阶段(2020年9月30日前)。制定摸排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定技术作业单位,落实工作经费,开展基础数据分发。
(二)摸排调查阶段(2020年10月25日前)。各村对2013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的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员要进庄入户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通过信息平台逐级上报。
(三)核实纠正阶段(2020年11月底前)。10月31日前,各村向镇整治办报送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镇整治办组织对各村初步摸排成果进行抽查核验,汇总分析摸排最终成果,报镇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各村支部、村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检验,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摸排工作抓实抓好。各村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各村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将摸排工作与整治工作统筹考虑,保障摸排工作和整治工作组织实施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全面推进
本次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镇政府按照国家、省市县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自然资源、农工站、规划所等部门、有关技术单位和第三方力量,指导各村开展排查工作。各村两委和镇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调动力量,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开展摸排工作,要求10月20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三)保证成果,准确真实
摸清底数和确保成果准确对于做好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至关重要。各村要切实担起属地责任,压实责任,形成由村到镇逐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
对住宅类房屋的调查要以村(组)为单元,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通过民主决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摸排工作要主动接受纪委的全程监督,邀请纪委参加有关会议,及时向纪委报告有关情况。各村在摸排工作中,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镇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村督查督导,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要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查处摸排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
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中打着专项行动旗号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附件:1、信息采集表(住宅类)
2、信息采集表(公共服务类)
3、信息采集表(产业类)
4、渔沟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4:
浍沟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曙光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赵 申 镇人大主席
叶 敏 镇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任立亚 镇党委副书记
刘训诚 镇党委委员 宣传委员
刘 建 党委委员、副镇长
崔益民 镇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邱 松 镇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赵言皓 镇政府副镇长
李 华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许 顺 镇党政办主任
尤明凯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副所长
雷为民 镇村镇住建管理所所长
盛长军 镇水利站站长
陈 峰 镇农工站站长
各村包村干部、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尤明凯、雷为民、惠广一任信息统计员,负责收集各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镇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