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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解读】灵璧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股长程诺《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灵璧县下楼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15 15:51 责任编辑:下楼镇政务公开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一)决策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制定依据。《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6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促进转移就业,推动脱贫人口转移就业。促进脱贫人口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乡村振兴。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在研判和起草过程中,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5月18日征求乡村振兴局及财政局意见后,2023年5月26日以灵璧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共灵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联合印发实施。

四、主要任务

2023年1月1日以后,灵璧籍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

脱贫人口跨省稳定转移就业的,按照距离远近给予定额交通补助:

1.距户籍所在镇(开发区)200 公里范围内的,按每人2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2.距户籍所在镇(开发区)200-500 公里范围内的,按每人3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3.距户籍所在镇(开发区)500 公里以外的,按每人4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五、创新举措

创新排查方式。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务工系统为基础倒查制全面摸清外出就业情况,通过村干部、网格员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等形式,全面摸清辖区内脱贫人口外出就业情况,全面掌握脱贫劳动者就业动态。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持续推进,加强宣传。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强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程诺

咨询电话:0557-603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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