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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下楼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下楼镇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10 09:31 责任编辑:下楼镇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下楼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等现象发生根据《灵璧县民政局关于印发<灵璧县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复核,现将《下楼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下楼镇人民政府

202229

下楼镇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和灵璧县民政局关于《灵璧县2022年城乡低保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坚决杜绝错保、漏保等问题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及时有效

二、工作内容

全面排查所有在册低保对象,将本辖区内低保家庭人员信息比对核查,对死亡人员、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多房有车人员、私营企业主、法定赡(扶)养人条件好有赡(扶)养能力等获得低保情况要逐户核查,摸清底数,民政所对核对出有问题的家庭要进一步入户核实,核实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程序退出,并及时在低保信息系统内更新数据。

三、时间安排

2022年2月9日至3月25日

四、具体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9日至2月15日)。各村成立专门的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推进城乡低保复核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质量。

1.宣传动员。各村要利用广播、微信、上门告知等方式宣传低保政策,确保低保复核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低保政策和复核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复核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3月10日)各村要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调查辖区内的低保

家庭基本情况,逐户核查,摸清底数

1.收集信息通过核对系统核对。各村收集低保对象本人及所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信息,由民政专干录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导入模板,同时录入到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2月20日前将导入模板的电子档和纸质表格一同上报到镇民政所(纸质表格需民政专干、村书记、包村干部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民政所将所有村上报的核对信息导入到《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信息系统》进行批量核查。

2.分村逐户入户核查。在收集低保对象本人及所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信息通过核对信息系统核对的同时,各村成立复核小组,组长为包村干部,成员由村书记(或主任)、民政专干等人员组成,逐户入户核查,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及家庭经济状况低保对象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非共同生活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

3.村级民主评议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包村干部组织并主持召开村级评议会议,结合核对报告和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及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初步复核结果。填写《灵璧县2022年低保复核汇总表》的“复核结果”栏,民政专干根据复核结果填写《灵璧县2022年低保复核动态调整花名册》,民政专干、村书记、包村干部签字后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电子档于3月10日前上报镇民政所。

(三)镇复核审批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3月23日)。    

民政所对各村排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及时予以整改,严格按低保政策,汇总后上报镇低保审批小组会议审批,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清退,同时收回低保证并送达停发通知书、在低保档案上盖注销章;符合低保条件继续保留的对低保档案和低保证进行审核。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2年3月24日至3月25日)。

将低保审批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在低保系统调整到位,同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此次复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要按照时间和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复核工作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二)加强纪律要求切实提质增效

各村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情形,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坚决杜绝错保、漏保等问题,切实做到认定准确程序规范,动态管理及时有效。

(三)加强材料上报

各村低保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结果及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2月15日前和3月25日报送镇民政所。

镇民政所加强对各村业务和上报材料的督导和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总结梳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阶段性工作小结高质量上报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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